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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代理商自曝逃税率可达10% 关系到药企利润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10年06月10日07:44

  从今年5月广东省提出的 “三控”,到最近发改委正在征求意见的“三率”,其核心都是为了监管医药流通环节。不同的是,一旦上升到国家部委的层面,全国药品流通加价“封顶”之时将指日可待。

  《每日经济新闻》在采访中发现,不少“闻风”的药企和代理商已开始各自盘算,其中最犯愁的莫过于流通环节的主角——代理商,而药企则可能改以往的“低价”开票为“高价”开票,大幅增加企业缴税额。

  8成药企靠代理商分配收益

  “限制流通加价,对生产企业和政府来说,是双赢的举措。”在看到发改委近日正在征求意见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后,一位药企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以往的“过票”行为有望得到遏制。

  上海海虹·今辰药业市场总监杨昌顺表示,国内接近80%的生产企业都要依靠代理商去分配各个环节的收益,因此形成了药品发票的“低开高走”,即医院的零售价可能是药品出厂价的几倍,甚至数十倍。而流通加价被限制后,发票只能“高开高走”。

  对生产企业而言,这意味着将多缴纳数以百亿计的税收,但“多缴税”并不是一个坏消息。杨昌顺分析,变为高价开票后,企业销售额将扩大3~5倍,市场号召力和形象会大大增强,而缴税的钱不过是从代理商口袋中要回了“过票”逃税所得的利润,并未因此增加企业的开销。而另一方面,国家的税收收入也将明显增加。

  当然,这一切“美好的设想”都有赖于政策准确无误地落实。在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朱恒鹏看来,仅仅一个零售价尚且监控乏力,更何况是三个指标同时监管。

  昨日,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秘书长陈琰表示,协会已经在收集、梳理来自各方的意见,会主要针对《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流通环节的条款提出若干意见,这两天就会向上反馈。

  数万家开票公司难成活

  作为一位相对独立的医药代理商,王峰(化名)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一旦供货价发票 “高开”,“过票”的空间就会越来越小,他正在考虑“转型”为某生产企业的业务经理。虽然干着类似的活儿,但这一身份的转变意味深长。

  过去,他的主要收入来自“过票”逃税所得(约是批发价的7%~10%)的一部分,而身份转变后,他拿到的将是合法的佣金,但前提是找到值得信任的生产企业。而站在生产企业的角度看,有自己销售队伍就不容易在即将到来的政策变化中受到冲击,同时也能加强对“代理者”的控制。

  “流通环节被严管后,对商业公司的冲击也很大,有些专门帮人逃税的公司就很难存活了。”他说,目前国内大大小小的商业公司多达数万家。

(责任编辑:new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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