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5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本版护照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版护照(当时我国公民无论因公、因私出国均持用此护照)。
本版护照规格为107×143mm,共32页。护照中的中文为繁体汉字,竖排版;外文为法文。护照有效期为1年,可延期4次。
二、195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本版护照规格为104×145mm,共32页。护照中的中文为繁体汉字,竖排版;增加了英文,外文为法文、英文两种文字。护照有效期为1年,可延期4次。护照号码为7位印刷号码。
三、1953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本版护照规格为103×148mm,共32页。护照中的中文为繁体汉字,版式由竖排版改为横排版;外文为法文、英文两种文字。可延期4次。护照号码为6位印刷号码。
四、195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本版护照规格为103×148mm,共24页。护照中的中文为繁体汉字,横排版;将法文改为俄文,外文为俄文、英文两种文字。可延期2次。护照号码为6位印刷号码。
六、1974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本版护照与1964年版护照基本相同,将护照中的汉字全部改为简体字。
七、1979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本版护照规格为90×128mm,共32页。护照中文为简体汉字,横排版;外文为英文、法文。有效期5年,可延期2次。护照号码为6位印刷号码。
八、198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本版护照与1979年版护照基本相同,将护照号码升至为7位。
九、199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本版护照是我国首次按照国际民航组织护照标准印制的一版护照,规格为88×125mm,共32页。护照中文为简体汉字,横排版;外文为英文。有效期最长为5年,可延期2次。护照号码为9位印刷号码。
十、199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本版护照按照国际民航组织的护照标准设计,规格为88×125mm,共32页。护照中文为简体汉字,横排版;外文为英文。有效期为5年,可延期2次。护照中采用了当时较为先进的防伪印刷技术,使用激光打印个人资料及照片,同时打印了机读码,便于各国在口岸检查时快速采集持证人资料。
十一、1997-2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的规定,本版护照删除了1997年版护照资料页中“身份证号码”一栏。十六周岁以下申请人护照的有效期为五年,十六周岁以上(含十六周岁)申请人护照的有效期延长为十年,有效期满后不再延期。
(来源:公安部网站)
(责任编辑: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