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给刘俊海、刘印堂叔侄二人下达赔偿决定书,共计国家赔偿金额118万余元,经过七年的漫长等待邯郸刘氏叔侄终于看到希望的曙光,刘俊海当场泪流满面。
据21世纪经济报道,1988年,19岁的刘俊海和其堂叔在刑讯逼供下被认定为命案凶手,在河北临漳看守所关押15年。2003年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处二人无罪释放;临走时,看守所还要求两人家属缴纳15年生活费共5000元。7年之后,关于这起冤案的赔偿至今仍未兑付。
刑讯逼供 两男子被关看守所 22年前的一起离奇事件,改变了河北临漳男子刘俊海的命运。
1988年新年将至,在外打工的刘俊海回家过年,几天后的2月27日,他的亲四叔刘勤生家发生火灾,造成四死一伤。
着火期间,刘俊海与母亲和弟弟正在家中睡觉,等他跑到现场才发现只幸存了四叔一人。之后村里开始谣传此事为刘俊海所为。“那是我亲四叔,平日没什么矛盾,我怎么可能杀他全家?”刘俊海对那些谣言并不以为意。
过年后的一天,警察突然出现在他面前,并将他带回临漳县公安局。
当时19岁的刘俊海没有想到,这一走,将是15年。 据刘俊海回忆,连夜审讯让他连打盹的机会都没有。每一次瞌睡,都会有人给他一记耳光或用竹竿打其脚心,或用烟头按在他的手臂上。
4天4夜的不断折磨,他选择了妥协。“火是我放的。”
这并没有结束,警察又逼其承认与堂叔刘印堂共同作案,并编造了作案的全过程。叔侄二人被暂时关入了临漳县看守所。
看守所,一个关押待审犯罪嫌疑人的地方,这里的人没有任何劳作、没有表现良好获得减刑的机会,只能静待提审或判刑。
证据不足 15年后无罪释放 “由于刑讯逼供,两人口供与现场勘查不吻合,无法定罪,因此公检法三家相互推诿,导致案件一拖再拖。”当地一名知情人士说。直到11年后,也就是1999年11月5日,法庭才第一次开庭审理刘俊海案。但最终,法院再次因证据不足停止了审判。两人再度面临着等待。
母亲知道儿子是冤枉的,15年来她跑遍了所有法院为儿伸冤。
2003年4月29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两人在公安机关供述参与在刘勤生家放火的供词,前后供述存在多处矛盾。虽然公安机关对现场进行了多次勘验,对现场提取的泥土、塑料片进行了鉴定,但鉴定结果不能证实二人与作案存在因果关系,部分证人的证词均不能证实两人参与了放火烧死四人、烧伤一人的作案过程。为此,法院认定刘俊海、刘印堂犯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判定两人无罪释放。 至此,刘俊海、刘印堂已在看守所里度过了15年的光阴。看守所长说,他们成为了在国内看守所关押时间最长的人。
直到今天,刘俊海才清楚,当时地方司法部门正在处理一批超时羁押犯,他们才得以释放。
申请赔偿 历经多年至今无果 临走时,看守所要求两人的家属缴纳他们在看守所15年的生活费共5000元。得知这个要求,刘俊海愤怒到了极点,“难道我愿意住在这里15年吗?他们还有脸跟我要钱!”
刘俊海说,在看守所15年能坚持活下去,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无罪释放后,当年酿成这起冤案的相关责任人却没有受到相应追究,这让刘俊海心中一直不能平静。
2004年起,刘俊海先后向临漳县和邯郸市检察院递交了赔偿申请书。
刘俊海的律师高世友向记者表示,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对于无罪释放的案件要经过检察院确认程序,如果侵犯了公民权利才会给予补偿。因此在2004年,“二刘”先后向临漳县和邯郸市检察院递交了赔偿申请书,但是两机构都对申请不予确认,即“检察院认为没有侵犯刘俊海和刘玉堂的公民自由权。”高世友说。 检察院的确认程序走到了尽头,但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对于无罪释放者可以不经过确认程序直接予以赔偿。因此刘俊海开始求助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出具赔偿决定书。“几年来,中级人民法院迟迟不出具赔偿决定书,每次打电话都跟我说正在帮我办理。”刘俊海说。 (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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