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0日电(记者卫敏丽)民政部10日发布《200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报告显示,2009年,我国社会救助各项制度逐步完善,供养和补助标准持续提高,救助惠民范围不断扩大,有7100多万困难群众受惠于城乡低保。
报告显示,我国城市低保巩固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2009年底,全国共有1141.1万户、2345.6万城市低保对象。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低保资金482.1亿元,比上年增长22.5%。
农村低保稳步向应保尽保迈进。截至2009年底,全国已有2291.7万户、4760.0万人得到农村低保,比上年同期增加454.5万人,增长了10.6%。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363.0亿元,比上年增长58.7%。
各地还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调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落实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农村五保供养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09年底,全国农村得到五保供养的人数为529.4万户、553.4万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4%和0.9%。
以广东省为例,为从根本上改善农村五保对象居住条件,提高五保老人生活水平,广东省民政厅近年来实施“千间敬老福星工程”,使用省财政资金和彩票公益金分批资助全省经济欠发达市敬老院进行改扩建。截至2009年底,全省共投入省财政资金4800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12720万元,资助636所敬老院进行改扩建,从根本上改善了五保对象供养环境。
报告还显示,我国城乡医疗救助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障体系。2009年全年用于农村医疗救助的各级财政性资金支出64.6亿元,累计救助贫困农民4789.1万人次。全年用于城市医疗救助的各级财政性资金41.2亿元,累计救助1506.3万人次。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以上统计数据说明,在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同时,各级政府越来越重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努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民生的投入力度,保障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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