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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限行车船税照收引来京城车主不满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06月11日07:49
  本报北京6月10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 实习生吴萌 北京实行高峰时段尾号限行的交通管制政策后,车主一年将有52日限行,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收取的车船使用税却并未做相关调整。作为首个向地税部门提交行政复议书、要求退还因限行而多交的68.38元车船税的车主,陈晓羽近日撤回了复议申请,称经过考虑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表示理解。

  今年4月23日,陈晓羽向北京市丰台区地税局提交了一份行政复议书。按照小轿车一年车船使用税480元计,每日的车船税为1.3元,乘以一年限行的52天,陈晓羽要求地税局退还68.38元。

  丰台区地税局对外称,陈晓羽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后,丰台区地税局于4月30日正式受理了他的行政复议申请,并对是否减征2010年度限行停驶期间个人机动车车船税应税税额及时向北京市地税局进行了请示。地税部门有关人员称,通过北京市地税局和丰台区地税局与陈晓羽代理律师的积极沟通,陈晓羽才最终能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表示理解,撤回复议申请。目前,丰台区地税局已作出了行政复议案件终止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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