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种药两药店价差100多元
男子花了不少冤枉钱,还被妻子怀疑少支多报以在外干坏事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见习记者周蕾)同一种药,两家药店价格相差100多元。家住江汉区的叶先生花了不少冤枉钱不说,偶然发现这个“秘密”的妻子因此还对他起了疑心:是不是拿着多报的钱在外干了不正当的事情?
患有肝病的叶先生称,他是唐家墩一家药店的老客户,经常去该店购买一种28片装治肝病的药,售价为328元。上周,他和老婆陈女士逛到武胜路一家药店时,却发现同一厂家、同一名称、同一规格的这种药只售188.8元。陈女士当时就火了:“怎么会相差这大?你是不是把多报的钱拿出去干不正当的事了?”面对妻子的质疑,叶先生觉得很冤,但摆在眼前的药价又让他有口难辩。
为了这事儿,叶先生和陈女士闹僵了一个多星期。左思右想,叶先生觉得这么僵下去太不值得了,于是他主动求和,带着老婆来到位于唐家墩的这家药店。看到价格标签后,陈女士这才相信了老公的话。
虽说得到老婆的原谅,但叶先生总觉得事情没有完全弄清楚。6日,记者随叶先生来到位于唐家墩的这家药店。问及为何同一种药比其他药店贵出100多元时,该店工作人员称:“可能是进货渠道不一样吧!”
据了解,汉阳的刘先生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5月12日,刘先生在汉阳大道一家药房买了一支麝香痔疮膏花了9元,而同样的痔疮膏在附近不远处的另一家药店,则仅售4.6元,差价近一倍。
记者就此事拨通了湖北省物价局的热线,值班人员称:药品价格分为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格。其中前类药品必须按规定价格销售,后者则由市场来决定。叶先生购买的这种药的价格属于市场调节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