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瞩目的扁家4大案,台湾高等法院今天二审宣判,陈水扁20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10年;吴淑珍20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10年。刑度较一审减轻。中央社记者施宗晖摄
台海网6月11日讯 众所瞩目的扁家4大案,台湾高等法院今天二审宣判,判陈水扁20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10年;吴淑珍20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10年。刑度较一审减轻。陈水扁对此二审结果不满意,说应该是无罪的,扁律师称等第三审能否发回更审。
此外,扁珍二审的罚金也较一审减轻。二审判扁珍应分别并科罚金新台币1.7亿、2亿元。
扁珍等人因分别在“国务费”、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前101董事长陈敏薰给款扁家买官等案被控贪污、洗钱,台北地方法院去年9月11日判陈水扁、吴淑珍夫妇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并对扁珍分别并科新台币2亿、3亿元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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