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原住民石林遭诉--
“世遗”背后的尴尬与保护争议
申遗是为了保护还是发展?从某种角度来看,这仍然是一个问号。
近日,继庐山大搬迁引发质疑之后,石林43户原住民也因拒绝搬迁,状告石林县政府。丧失了田地的村民,又面临丧失依托景区的既得利益,他们自然不干。石林为申遗和保护,欠债超十亿,他们觉得委屈。这其中,至少包含了我国世界遗产面临的几个问题:被抽空了文化的自然景区,还有何遗产价值?原住民为保护遗产地而承担的损失,该如何补偿?该如何为地方政府“减负”?“世遗”江山难打,更难坐,是否该为“申遗热”敲响警钟?
这些,成为中国式新“世遗”急需要解决的课题。
保护压力--
原住民:三家人挤两间房
“写了几百次申请了,他们就是不给批!” 石林风景区内五棵树村村民张丽珍(化名)说的,是房子。这是两间总面积不足40㎡砖房,“以前家里有6个人,实在没办法,从小女儿上一年级起就把她送到县城里的寄宿学校。” “他们不批我们不敢扩建,怕到时被强拆了不给补偿。”
政府不给批的理由是:为了石林的原生态风貌不被改变。而且,据石林风景区农工商集团总公司经理普国亮表示,村子早在规划内要搬迁,“肯定不能再批建了!”
和张丽珍同样情况的还有杨兰(化名)家,她家的人口密度更是在村子里达到顶峰:三家10口人住在一套不足50㎡的二层土楼,上下各一间。“我们有三姐弟,都成家了,一家3口人,再加上老父亲。”她说,实在没办法了,把两间房隔成了四间,父亲住一间,三家人各一间。“去年给大弟弟批了个简易房,他家才搬出去。”
“我们是人又不是牛马牲口,就这样关在一起,我们一肚子气!”村民们有怨气:为保护石林遗产,他们付出了很多,田地都被“征”了,现在还要被“赶走”。他们坚决要求“原地重建”。
三年前,就在石林景区申遗成功的同时,“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却捧回了一张黄牌。原因是怒江上将建13座大型水电站,将严重影响遗产地生态。“水电站、水坝不能动工,路也不能轻易修,地方政府范愁了。更愁的是老百姓,经济发展不上去,日子苦得很。”知情人士说。与石林原住民一样,这些老百姓为保护世界遗产承担着一定的损失。
“对这些老百姓,国家要有相应的补偿机制。”云南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杨福泉说。中国申遗专家、昆明理工大学国土资源工程学院教授、景观地质专家梁永宁表示,这类补偿机制一直存在,只是根据各地情况不同而形式不同。比如三江并流区域,以前很多老百姓生活在高山上,山高水深,发展不起来,现在政府组织他们搬迁到河谷,更聚集,并配合一些基础设施建设。
石林景区:负债超十亿
不单原住民,政府承受的压力也不小。“我们投入景区建设、用于申遗以及保护的费用,达几十个亿。现在风景区管理局还欠银行10多亿。”石林县政府外宣办主任张雪刚说,“这次用于五棵树村的搬迁和新村建设,预计2.5个亿,后面因为村民户数增加、要求增高,不得不再投入0.5亿,都是从银行贷款的。”
其实早在去年,石林票价由140元上涨到175元,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局长李正平就表示:涨价的原因是管理局的银行负债超过7亿元。
记者从石林风景区管理局获悉, 90年代以前,云南省建设厅和省旅游局不定期地给予石林保护资金和建设资金的支持,金额10万元-80万元不等。进入90年代后,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都未对石林给予保护资金和管理经费的划拨和支持。2005年至2007年省、部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先后共计拨款530万元专款,支持石林的地质遗迹保护项目建设。
石林风景区管理局的收入主要来自门票。90年代中期以前,属无财政拨款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997年开始,县财政加强对石林管理局收入预算管理,门票收入40%用于正常管理和保护经费,60%县财政作为石林景区保护建设重点项目专项基金专储管理。
记者获悉,2009年,接待游客286万人次, 旅游直接收入3.65亿元,综合收入14亿元。石林旅游业对县财政的贡献率达35.65%。然而,石林陆续投入巨资进行世界自然遗产地景区扩容,景区游览面积由过去的4.12平方公里增加到12平方公里,加上世界遗产地保护等费用,石林风景区管理局财政一直都处于紧张状态。
一份《石林世界自然遗产调研自查报告》显示,长期以来,石林不断加大350平方公里保护区的维护建设,2006年至2007年,石林管理局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自筹资金1.2亿多元,增加对石林环境保护重点项目的投入和建设。用于建设石林缓冲区生态园的费用就达5709万,建石林展示地游客中心 3188万,数字石林遗产保护监控系统 818万,喀斯特自然遗产展示博物馆449万。用于建设景区有碍观瞻建筑设施拆除或搬迁,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保护区退耕还林、生态修复,保护区森林病虫害防治等项目费用上亿元。至2008年1月,石林管理局银行负债已高达11.1亿元,每年利息支出就达6千多万元。
荔波:贫弱财力难撑“遗产保护”之伞
无独有偶,和云南石林、重庆武隆“捆绑”成功申报“中国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的贵州荔波,深感压力和委屈。这个名不见经传的贫困县为此背上2亿多元高额债务,未来10年还须投入6.3亿用于遗产地保护。
荔波县遗产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家还没有设立世界遗产地保护专项资金,遗产地目前的宣传教育、管理人员培训等费用都是国外一些机构捐赠的,没有可持续保障。
此外,据媒体报道,山西五台山申遗成功一年多,旅游收入不升反降,2008年旅游进账14亿元,比2006年减少2亿元。这种“亏损”结局让景区始料未及。“世遗”虽然是个香饽饽,但对于某些所属地来说,捧在手里却是有点烫。
申遗专家梁永宁表示,石林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属于纯粹的观光型,吃住行游购娱的旅游六大要素中,只占了一个“游”,没有其它,“留不住人”。“他们现在正在想办法完善,处于转型期,因此发展的压力比较大。暂时的负债不必太过担心。” “现在有很多案例可供学习,比如九寨沟,很好地协调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原住民也能得到利益。目前石林已经有一套很好的发展战略,一旦利用5至10年的时间转型完成,将有一个崭新的石林展现在大家面前。”
学者:遏制功利性申遗冲动
“虽然有荔波等地的前车之鉴,功利性申遗冲动仍然炙手可热。”据统计,国内表达过申遗意愿和已经着手申遗的项目,多达200多项。一个地区常常耗费十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申遗,一旦成功,反佛就获得了永不枯竭的经济水源。
“荔波案应该为国内的申遗热敲响警钟,不要盲目申遗。”青年评论家张天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另一个角度说,申遗反而破坏了景区,因为以目前国内的情况看,申遗的光环反而引来更大的旅游破坏。”他表示,既然《保护世界遗产公约》没有有效转化为一种约束与责任,反倒使大量世遗单位陷入困境,那么申遗的意义何在?
“申遗的动机要纯!只想着经济利益,是完全不可取的”,梁永宁教授说,“要时时谨记,一切都是在保护的基础上来进行。”不要把保护资源与合理利用对立起来,实际上二者是可以良性互动的。 南京大学旅游研究所所长张捷教授也认为,通过科学的开发,“世遗”不仅能让当代人享用,更能增加保护的科学性和经济可行性,从而也能完整地留给后人。
保护争议--
谁威胁了石林生态?
对于让五棵树村搬迁的理由,政府给得很明确:根据《保护世界遗产公约》的原则和精神,中国政府在申遗时承诺,要在3年内搬迁完核心保护区的居民。
为什么一定要将原住民搬迁呢?梁永宁教授告诉记者,他多次对石林进行实地考察,五棵树属于石林核心保护区,就分布在进石林风景区的主干道两侧,游人都会经过的地方,和大小石林“靠得太近”,参差不齐的房屋造成视觉污染。村民沿街开的商店、饭馆占用了景区生态的发展空间。村子就在石林湖边上,生活污水常常排到石林湖里。“在原地改建的话,空间受限,也不利于村子长足发展。搬迁这个方向是对的。要是别的景区,还不想干这个事,得花几个亿!”
石林县外宣办主任张雪刚表示:五棵树留在景区里不好管理。“前些年他们比较遵守规矩,近些年小动作多,扰乱了旅游秩序。”比如说,因村子和景区没有任何天然的和人工的屏障,村民会冒充导游,去拉游客,不走大门进,将游客免费带到商店去,自己拿提成。
由云南环境科技服务中心出具的《五棵树村搬迁及中国彝族第一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显示,五棵树村所在地石林湖:监测结果表明受到污染,水质变坏。
“我们没有污染,是他们污染的。”村民蒲小莲(化名)说,他们的民歌还唱:“引来清泉水,栽下一棵树,把远方的朋友留下来呀留下来。”78岁的黄大爷告诉记者,他们小时候能经常背个土罐到剑锋池去背水喝。“现在剑锋池的水不能喝了。游客太多,污染了。”黄大爷说,以前他们在地理对着阿诗玛石像叫“阿诗玛”,她就答应了,会传来回声。“现在怕是人心不好了,阿诗玛都生气了,再不会答应。”
村民普亮(化名)则说,以前他们种田,田里有块石头,都要绕着石头去种。但现在石林县政府到处招商引资建项目,听说要建旅游娱乐城(酒吧街、夜总会),还以民族生态运动城的名义建高尔夫球场,“现在正在动工,几千亩的地,树啊、石头啊,都被推平了。”
没有撒尼人的石林会怎样?
“石林养育了我们,我们保护了石林。”村民李玉波说,“我们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里,石林是我们的圣地,现在让我们搬离,我们感情上接受不了。”另有人质疑:“一个没有了撒尼人的石林还是石林吗?”
72岁的蒲奶奶态度激愤:“我死也要死在这里!”她说以前他们的田地就在阿诗玛石像的背后,作活作累了,抬起头对着阿诗玛唱山歌。常有农夫在驾牛耕田,会听见他吆喝“斗斗(撒尼话,向左的意思)”、“摇摇(向右)”,石林深处也会传来吆喝声(回声)。
“要不是我们撒尼人保护石林,早就被毁掉了。”60多岁的柴大娘说,几十年前兴起采石热、很多人上山采石烧石灰卖。村里人不许,把他们赶下山,还派人去山上守着。她听老一辈说,还有这样的故事:一次外族来要来抢石头,村里的男女老少就全部到了石林,男的一边,女的一边,砍下棕皮树,用红带子捆起来,一排排架在石山上。外族人一看到这阵势就怕了:“他们有土炮,快撤!”一溜烟全跑了。
“没有了原住民的风景区,很大程度上就变成了被抽空的干巴巴风景区了,而这个时候,它还有什么遗产价值和吸引力呢?”对此,青年评论家张天潘提出质疑。他说,随着观光游时代的日渐远去,人们渐渐转向人类学意义上的体验休闲游,完全商品意义上的旅游景区并不总是受到欢迎,而自然地镶嵌了人文风情的差异化旅游景区越来越得到认可。
搬迁反而能抢救民族文化?
对于村民的说法,石林政府不同意。张雪刚表示,五棵树汉化严重,纯粹的撒尼文化元素所剩无几。“你到村里看,还有几个穿民族服装。”他说,把他们迁到彝族第一村,建起具有民族风情的民居、街道,发展对歌、斗牛等民族活动,“反而能抢救民族文化”。
“搬迁的代价很大,确是为了石林的发展,也为了村民的发展。”梁永宁教授表示,五棵树也不是最正宗的撒尼文化地。阿诗玛故事的发源地和电影《阿诗玛》的主要拍摄地,在石林县的长湖镇,不是石林镇。而目前,长湖也是石林的一个重要文化景区。“我给他们的建议一直是,强调包头(撒尼人的头饰)加石头一起发展”,要建设“科学的、文化的、生态的”石林。五棵树的搬迁不可能有那么严重,就造成“石林自然与文化的剥离”。
事实上,为风景区让路而搬迁,目前在国内是有普遍性的。石林的“兄弟”贵州荔波、重庆武隆都实施过搬迁。近日媒体爆出的庐山将万人大搬迁,,遭到舆论批评。很多人指责庐山管理局“一下一上”的实质是穷人下山富人上山,是资源再分配。学者们则担心,没有牯岭人的庐山将会丧失文化传承,最终沦为一个庸俗的商业社区。
因为有前车之鉴。上世纪末,厦门鼓浪屿曾施行纯旅游发展策略,但随着学校和居民外迁,鼓浪屿被指责丧失文化传承而渐渐走向衰败。那么,石林和庐山能避免重蹈覆辙吗?
遗产保护的法律盲点
“目前,我国对遗产地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至今没有一个统一、权威、高效的世界遗产管理机构。” 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林业部、文化部、文物总局和国家旅游局都在管,要求又不一样,有时弄得地方无所适从。他建议统一立法,建议国家建立中国统一的世界遗产管理体系。其中包括统一的世界遗产管理财务保障体系。“现在《文化遗产法》已经在着手订立,自然遗产也应该立法。”
去年,一份《石林世界自然遗产调研自查报告》还建议,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财政,应有专项预算资金投入世界遗产地的保护与管理。今年 “两会”期间,又有代表呼吁,中国应该尽快出台《世界遗产保护法》,保护这些珍贵的或唯一的不可再生的文化和自然资源。
对此,学者魏英杰强调, 国家成立的统一的遗产管机构,应是监督机构,而不能参与“经营”世遗单位。否则,监督者或将成为“分利者”,甚或成为地方利益部门赎买的对象。总之,订立的世界遗产保护法规,要与国际公约接轨,将世遗保护工作纳入法律规范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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