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88名党员干部涉“违建”被令拆除时限到日14处未拆完
张凌飞
本报讯 5月17日,本报在A3版报道了邳州88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为多获拆迁补偿而突击搭违建一事,该报道引起多方的广泛关注。
6月10日,是邳州要求被曝光的88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拆除违法建筑的最后时限。6月11日,记者赶到邳州事发地采访获悉,截至10日,上述人员涉及的88处违法建筑,其中74处已经拆除完毕并通过验收,14处仍在拆除之中。
据邳州宣传部工作人员介绍,5月21日,该市徐塘办事处二庙社区一党员主动拆除违法建筑;5月30日,工商局大部分职工已自行拆除违法建筑;6月3日,农委一党员干部主动拆除违法建筑……该市在积极稳步推进拆违建工作的同时,还组织监督评议团到现场查看了解情况。
5月31日,该市组织了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知识分子等代表,组织500人监督评议团,分5批现场评议该市工商局王某的违法建设行为。
据了解,王某的违法建筑位于该市气象局观测站东面、工商局家属院西侧,沿气象局东侧道路建设,且一楼已经建好,为全框架结构,面积539平方米。王某从4月6日开始建设违法用房,因既无土地证,也无规划许可证,有关部门在4月16日曾对其下了停工整改通知书,但王某心存侥幸仍未停工,并在10天后完成了一层楼房的浇筑。
评议团在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情况介绍,并现场查看了王某的违法建筑后,大家当时就一致认为王某的违法建设行为影响恶劣,违法建筑应当予以拆除。
为确保88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及的违法建筑得到彻底拆除,邳州相关部门制定了专门的验收标准:违法建筑基础形成的,拆除基础并回填土方;新建的违法建筑,包括接建、搭建、少批多建部分,要全部拆除并清运建筑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