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郎振 实习生 王晓兰发自北京
“限塑令”实行两年,正日益面临形同一纸空文的尴尬。
“每天流通的塑料袋中将近9亿只不合规。”6月8日,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限塑令”的发起人之一董金狮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在“限塑令”实施前,全国塑料袋的使用量为每天大约10亿只;而在“限塑令”实施后,超市和商场的购物袋从厚度和标识方面来说基本都已经符合要求,“但超市和商场的使用量仅占塑料袋使用总量的10%,而据我们的观察,目前农贸批发市场或者小店铺超薄塑料袋的使用水平又基本恢复到‘限塑令’执行前的水平。”
而据记者了解到的资料,正规塑料袋的使用数量在一度经历下降之后,现在又开始出现反复。据董金狮提供的资料,自2008年6月1日“限塑令”正式实施初期,全国超市和商场的塑料袋使用量曾一度减少了50%,但现在这一比例又回升了20%。
小水果摊日耗200个塑料袋
为遏制“白色污染”,2007年12月31日颁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严禁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然而在“限塑令”出台两年之后,虽然有不少消费者养成了逛超市、商场时自带购物袋的习惯,但走在遍布大街小巷的农贸市场周边时,双手拎着摊贩提供的免费塑料袋满载果蔬而归的购物者仍能随处可见。
6月8日下午,在北京某农贸市场一个水果摊前,店主问明记者来意是买香蕉之后,便熟练地从摊子边上一捆红色塑料袋中抽出一个来供记者使用。当记者随后问到“这个塑料袋用不用给钱”时,摊主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你肯定总在超市买水果吧,现在水果摊用塑料袋哪有收钱的?”
当记者问及已执行两年有余的“限塑令”时,摊主表情从先前的不解变成了些许嘲笑。他向记者解释说,当年“限塑令”刚刚出台时的确有一定的成效,“工商部门查得挺严,我们以前进的那些免费超薄塑料袋也都收了起来。但时间一长也就没怎么管了。”
“其实刚开始执行的时候,顾客也挺配合,塑料袋加收几角钱他们也都理解。”摊主向记者介绍,“但时间长了顾客就不愿意交这个钱了,很多摊主就都不收费了。这样一来使用的塑料袋质量肯定会要下降,否则一个月光这一项支出就要几百元。”
摊主告诉记者,自己平时用两种免费塑料袋,一种红色的比较厚,另一种白色的则要轻薄很多。“别人都不收塑料袋钱,如果我收了,那谁还在我这里买东西?”据该摊主估计,就他这一个摊点,平均每天大大小小的塑料袋要用上200个左右。
记者随后在附近的街巷发现,几乎所有的食品店、杂货店都在免费给顾客提供塑料袋,类型与前述水果摊提供的几乎相同。当记者问及小店老板该类塑料袋的来源时,多数人都表示,会有人定期骑着三轮车来这里送货,“质量不同价格也就不同,最普通的是5块钱一卷,应该有100个吧。”一位经营烟酒生意的小店主人告诉记者。
民间限塑政策研究小组(一个对“限塑”进行政策研究的民间机构)在2009年底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限塑令”在全国农贸市场的执行情况不容乐观。除了杭州的农贸市场“限塑令”执行率达到69.44%以外,成都、兰州、哈尔滨等地的执行率都不到三成,几乎成为一纸空文。
庞大需求提供了生产动力
需求决定供给,庞大的需求数量使得违规塑料袋的生产始终得以延续。
河北雄县是北方重要的塑料袋生产聚集地,当地一家塑料包装厂的负责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客户下了订单,我们肯定是要执行的,尽管有时候生产的产品违反了国家规定。”
“不过,我们并不希望客户只订购超薄塑料袋,这种产品虽然价格低,但我们的利润更低。”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通常给客户的建议是环保袋和超薄袋搭配着用。”
雄县马蹄湾村一塑料生产厂经理对记者表示,他们已经两年没有生产超薄塑料袋了,“我们现在生产的都是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袋。不过如果买家有需要(超薄袋)的话,我们还是会生产,毕竟客户至上嘛。”他还向记者透露,雄县当地90%的塑料袋生产厂家都是小作坊式的私人企业,但国家实行“限塑令”对他们并没有产生太大影响,“绝大多数企业该干还干,停产的当然有,不过很少。”
这种说法也得到众多生产商的认同,他们均向记者表示,由于超薄塑料袋的需求太大,“到手的生意还是要做的。”
河南郑州一位塑料袋生产厂家的负责人向记者解释说,超薄塑料袋仍在生产的原因除了需求量大之外,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生产这种超薄塑料袋的整套设备价格便宜,只有7万元左右,在多数企业甚至作坊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而对于盈利情况,他向记者透露,“其实生产超薄塑料袋几乎没有什么利润,主要就是靠量大,才能挣一点‘小钱’。如果有人专门定做这种超薄塑料袋的话,数量要在500公斤以上,我们才会开机生产,批发价格是每公斤12元。”
河北雄县兴凯塑料包装厂负责人则告诉记者,生产超薄塑料袋既费时又费料。“现在市面上最薄的那种袋子,每100公斤大约有3万多个袋子,但企业连100块钱的净利润都挣不到。”该负责人表示,“而如果要生产500公斤这种塑料袋,大约要花费一个星期的时间,很不划算,我们其实也不爱生产。”
相关执法部门也应担责
前述雄县马蹄湾村一塑料生产厂家的经理告诉记者,在“限塑令”刚刚开始执行时有关部门的监管非常严厉,“很多部门的人到工厂堵门以查处那些生产不合格塑料袋的厂家,于是很多厂家被迫关门,或者反锁着门偷偷进行生产。”
但该经理表示,这种情形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现在相关部门管得已经不是很严了,有的地方也是严一阵松一阵。
前述郑州一家塑料厂的负责人也告诉记者,企业受到了“限塑令”影响的时间大概不到一年,之后他们的生产就“恢复正常”了,他们的市场主要是面向河南。
董金狮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认为,在“限塑令”实施的第一年,的确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限塑令’实施前,全国塑料袋的使用量为每天大约10亿只。‘限塑令’实施后,超市和商场的购物袋从厚度和标识方面来说基本都符合要求了,但是超市和商场的塑料袋使用量仅占全部塑料袋使用量的10%左右,其余90%的塑料袋都是由那些农贸批发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和街边小摊来消耗的,而这些地区通常都是使用不合格塑料袋的。”
对于使用不合格塑料袋现象的死灰复燃,董金狮认为原因有很多,主要集中在需求和监管上。
“首先在于消费者的需求,因为塑料袋使用起来确实很方便;其次,相关执法部门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尤其是市场开办者要承担主要责任。如果市场开办者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那么工商部门在执法时就会感到力不从心。”
董金狮认为,从不合格塑料袋的生产源头来讲,生产厂家和监管部门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生产厂家来说,利益始终是他们生产的动力。厂家自律程度不够,质监部门执行起来就有一定难度。因为在质监部门查处时,厂家完全可以将超薄塑料袋作为垃圾袋应对,这样质监部门也没有办法。”
对于使用塑料袋的安全性,董金狮也有同样的担心。据了解,目前市面上的塑料袋可分为两种:即无毒塑料袋和有毒塑料袋。无毒塑料袋是用聚乙烯、聚丙烯和密胺等原料制成的,可以用来包装食品;有毒塑料袋是以聚氯乙烯(PVC)为原料加工而成,不能作为食品的包装袋使用。现在人们在市场上、马路边购买熟食品使用的一次性塑料袋大多属于后者,它们没有经过消毒,且表面充满大量的滑石粉。
“如果滑石粉吃多了会形成钙沉积,造成人体器官结石;在一次性塑料袋中装入滚烫食品特别是油炸食品时,它们极易分解出有害物质导致中毒,即便燃烧,也会产生对人体危害极大的‘二恶英’。”董金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