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6月12日讯 陈水扁二审获判较轻刑度,但仍还押看守所。他透过扁办秘书江志铭表示,释放与否“一切交给上帝”。扁再引《坛经》“毁誉不动、哀乐不生”,表示对外界看法不会动念。他说,继续监禁若能让民进党更加凝聚、团结,他愿意接受。
中国时报报道,约下午两点扁还押北所,扁办秘书江志铭立即前往探视,并转述扁聆判后的心情。
江志铭说,扁对判决结果并不意外,因为“都在他的意料之中”,他也相当平静;扁认为想要获释并不容易,“一切交给上帝”,他相信只要时间到了就能出来。
江志铭转述,扁引用《坛经》“毁誉不动、哀乐不生”,代表目前心境。
江志铭说明,“毁誉不动、哀乐不生”,是指扁对于外界任何毁誉,内心都不会动念,也不会有喜怒哀乐;如果扁被关在看守所里,能够让民进党更加凝聚、团结,扁也不会介意。
江志铭说,二审虽然获得改判,但扁无法接受判决结果,要在三审力求清白。 上午扁搭囚车离开北所,北所外也聚集近百名支持群众冒雨声援,警方也大阵仗地警戒;下午二时许扁还押北所后,人数则减至仅数十人。
北所指出,扁还押回舍房后,傍晚吃了面会带入的鸡肉、荷包蛋、四季豆、苦瓜炒肉丝,以及水梨、莲雾、樱桃等水果。由于昨日没放封,扁回房后看电视、看书、看诉状,心情并无明显波动。
针对二审判决结果,陈水扁辩护律师石宜琳表示,律师团聆听高院判决后,对于日后的审判有期待性、认为相当乐观,有很大的上诉空间。
石宜琳表示,陈水扁在一审原本被认定有六项罪名,但二审判决只有五罪。有关“国务费案”中非机密费诈领的部分,高院认定没有证据,判决无罪。另机密费部分,原本一审判决无期徒刑,高院改判十四年。
石宜琳说,高院判决对于机密费到底是不是适用大水库理论、及金钱混同理论,有预留空间,他们将上诉三审,交由三审作最后认定。
石宜琳表示,龙潭案、陈敏薰的101董事长人事案,是否属于“总统法定职权”的疑义,虽合议庭采最宽松标准,认定属于“总统职权”,但同时也告知不服的一方可以上诉三审,由三审做出统一解释。石宜琳转述说,陈水扁聆判后,因他自认清白无罪,不满意高院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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