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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有能力却拒不执行判决 有钱投资不愿意还债

来源:广西新闻网
2010年06月12日18:58
  广西新闻网象州讯 象州县一男子有钱做生意却不愿偿还债务,甚至被法院司法拘留后仍拒不执行生效的判决。6月9日,象州县法院一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2008年9月22日,象州县法院受理申请人覃某申请执行被告人吴某买卖合同一案,执行标的为5.8万余元;2009年3月11日,象州县法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韦某申请执行吴某买卖合同一案,执行标的为3500余元;2009年7月14日,象州县法院受理申请人张某申请执行吴某买卖合同一案,执行标的为5.3万余元。2010年1月14日,象州县法院对吴某司法拘留15日后,吴仍拒绝偿还所欠的债务。

  法院另查明,吴某2008年上半年做木糠生意,2009年上半年还投资4万多元与人合伙开办木炭厂,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案发后,吴某已分别与申请人覃某、韦某、张某达成执行协议,并分别付清了其所欠的款项。

  法院认为,吴某对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在被强制执行期间仍投资4万多元与他人合伙办厂,甚至在被采取司法拘留的情况下仍拒不执行,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酌情从轻作出上述判决。(陈敬东 黄月娇)

  作者:陈敬东 黄月娇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责任编辑:new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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