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早上9点多,高速交警巡逻到甬金高速四角尖隧道口附近,发现前方一辆重型半挂车停在硬路肩,而在它的后方则是一个蓝色的东西。
民警上前一看,蓝色的原来是个塑料盒,底下用一只机油瓶支撑着。
半挂车司机姓韩。他说他装了一车日用电器,从广东开到宁波去。过了奉化溪口后,发现机油漏油,无法开下去了,于是靠边停车。可是,他车上的一块三角警告牌在一次事故中被后方车辆碾碎了,又没配新的,于是他想到了车上闲置的塑料盒。
为了使目标更醒目点,他还特地找来个机油瓶把塑料盒支撑起来,以此来替代警示牌的功能。
民警依法对韩某罚款200元记3分,并要求他尽快补买三角警告牌。
4月1日凌晨3点多,民警巡逻到宁波绕城高速宁波西附近时,还发现一个热水瓶版的警示牌。
高速交警提醒,三角警告牌是由塑料反光材料做成的,可以用它反光性能提醒后面来车,用其它东西替代,起不到作用,反而会成为人为设置的路障。
本报通讯员 周胜钢
本报记者 尤畅
(责任编辑:刘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