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娱乐场所敲诈顾客
周瑜黑社会犯罪团伙被捣
本报讯(记者李亦中 通讯员秦千桥 肖翔 实习生包鹏)市公安局刑侦局与江岸警方密切配合,历经3年侦查,一举摧毁周瑜黑社会性质组织。周瑜等18名团伙成员全部落网,近日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警方昨日披露该案案情。
2005年7月至10月,西马街派出所先后4次接到群众报警:顾客在江汉北路某夜总会桑拿部洗浴消费后,因消费金额存在很大差异,与店方发生争执,后被人威逼、恐吓,强行要求支付费用。被害人拒不付款,即遭多人殴打。
市刑侦局、江岸警方成立专班,经过3个多月秘密调查,确定该夜总会桑拿部存在抢劫、敲诈勒索等团伙犯罪的嫌疑。团伙成员以四川籍男青年为主。
2006年1月16日,宁波人戴某等人在某酒店桑拿部消费时,又被敲诈勒索,被打伤致右肾摘除,还被搜身抢走4700余元。专班民警组织抓捕,抓获该团伙主要成员张金华、吕超、李芃松、陈良刚、陈军等5人。
经审查,他们交代团伙头目是四川人周瑜。2002年以来,周瑜来汉“创业”,与韩国利、王华东纠合在一起,先后在汉口和武昌两地经营类似娱乐场所10余家,主要有瑞丽休闲会所、鑫鑫阳光夜总会、御龙洗浴中心、潮汕宾馆桑拿部、奥丽薇亚音乐城、七星KTV和双鲸楼KTV娱乐城等。
2006年全国“打黑”,该团伙一夜间将所经营的场所全部关闭,成员四处逃散。专案组成员先后赴北京、广东等7省市,共收集固定该团伙经营的7个场所18起个案的证据材料。
2006年6月12日,抓捕小组在成都市锦江区老南门茶社,抓获该团伙头目周瑜和骨干成员谭宏。2007年5月18日,该团伙最后2名成员在云南昆明落网。
经查,该团伙以经营娱乐场所为幌子,实施敲诈勒索、抢劫、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容留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致8人重伤,非法敛财数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