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佑素珍)市政府近期决定,2010年5月31日以后,本市实施黄标车淘汰鼓励政策延续至2010年12月31日。补助标准沿用2009年第二阶段黄标车淘汰补助的资金标准,符合补助条件的车主申请办理手续的时间由2010年6月30日延长至2011年1月31日。
为治理高排放的“黄标车”污染,本市于2009年启动了黄标车淘汰改造工作,办理黄标车淘汰补助资金手续共6.6万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环境效益。今年,本市在实施黄标车区域限行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黄标车的淘汰工作,继续实施淘汰鼓励补助政策,截至5月31日,全市淘汰改造黄标车共1.3万辆。
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放管理处处长李昆生介绍,市政府决定继续执行黄标车淘汰鼓励政策,是为了进一步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确保完成今年淘汰4万辆黄标车的任务。黄标车淘汰补助办理地点仍设在各区县行政办事大厅黄标车淘汰和汽车以旧换新补助资金申领联合服务窗口,本市黄标车淘汰补助的发放范围、工作机制、审核发放工作流程、部门监督管理和职责分工,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各区县、各相关部门及各区县联合服务窗口仍将为办理黄标车淘汰补助的市民提供良好服务。RJ060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