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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和平:当前地税国税分税制度应有新政出台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6月14日19:27
  中广网北京6月14日消息(记者费磊)审计署近日公布的17个省区市财政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显示,一些地方的土地出让收入应征未征,数额巨大。专家建议,针对当前地税和国税的分税制度,应该有新的政策出台。

  审计署公布的报告显示,2008年1月至2009年6月,有7个省级和59个省以下地方政府及开发区自行出台税收减免和先征后返政策,以政府奖励、财政补贴等名义将税收和土地出让金等收入返还给企业,涉及金额125.73亿元。

  有4个省级和10个省以下地方政府及开发区向2万多名企业高管返还个人所得税4.63亿元,人均2万余元。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曹和平表示,在 90年代国税和地税分税的时候各地方没有出现国此类问题。

  曹和平:那个时候国税和地税两条渠道征税的时候,土地出让矿产资源费和探矿采矿权的价款,不在当时国税和地税分税的内容之列,可是这一块在最近几年涨得特别快,那么一些在这个领域里的一些出让大户的时候呢,它就会怎么样呢?在地方经济发展过程当中,把原来没有在国税和地税分税当中有比例的这些项目,当然能够多留下来,尽量地留到地方去,所以你看它补贴的一些领域一般是怎么样呢?它补贴到哪去了?补贴到税收的减免和返还,政府的奖励和一些人才的奖励里边。

  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6月底,有12个省区市本级和26个市县区有关部门应征未征土地出让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等非税收入794.16亿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占94.76%。

  曹和平认为应征而未征土地出让金的现象多次出现表明目前的地税和国税的分税制度已经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

  曹和平:这一次,审计到17个省,17个省不同程度地都有问题,说明我们国家的地税和国税的分税制度,应该有新的政策出台了,不应该是按照个案和某些具体的情况,对当年的分税制度有一个修修改改,我觉得这个问题现在已经非常地普遍了,要是再不解决的话,以后审计出现的问题应该比这个还大。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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