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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摸底“隐形富豪” 将建重点纳税人档案

来源:南方网
2010年06月10日11:04

  国税总局摸底隐形富豪 建重点纳税人档案

  6月9日,国税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

  国税总局近日下发要求,加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管理,对高收入者的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五类主要所得来源加强个税征管。

  6月9日,国税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前一段时间的调查摸底,并与税务机关的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数据和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数据对比分析,总局掌握了高收入者分布和所得来源的有关情况。

  “对12万元以上年所得的收入群体的自行申报,三年前就已开始实施,但目前尚存在强制性不够、推进面较窄的问题。”一位地方税务局人士表示。

  记者从地方税务局了解到,从今年3月开始,税务系统对于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的推广力度开始加大,并加强了对高收入行业人群的信息采集摸底工作。

  不过,如何对“隐形高收入者”实施监控和加强征管,是最大的难题。

  目前,税务机关主要是通过企业代报来对个税征缴实施间接监管。“加强高收入者征管其实一直是个税征管的工作重点。”这位人士说,“但目前能够起到明显监管作用的还是高收入工薪群体,大量自由职业者和投资人仍面临征管难题。”

  《通知》要求,重点监控高收入者相对集中的行业和高收入者相对集中的人群,摸清高收入行业的收入分配规律,掌握高收入人群的主要所得来源,并以此建立高收入者所得来源信息库。

  上述地方税务局人士透露,税务部门已针对演出市场、广告市场、个人投资者、建筑安装业、律师业等12个高收入行业进行收入状况的调研。“重点监控对象,还包括《福布斯》发布的中国大陆百名富豪排行榜上的名人。”

  上述人士表示,目前税务系统已经初步建立了重点纳税人档案,以对高收入者实行跟踪管理。“对于涉税信息,税务机关正在根据上报资料进行"一户式"管理,对纳税人建立个人税务档案。”该地税局人士表示,将来的方向,是实现个税征缴系统的全国联网。

  如能实现个税档案的汇总联网,跨区域流动高收入者的个税征管难题将得到破解。一方面,缴税者仅凭身份证就可完成跨区完税,另一方面,税务机关通过汇算清缴也可随时监控个税缴纳情况。

  不过,一位地方税收征管员亦表示,由于目前最初税源信息均使用人工采集的方式,不少所得来源档案都存在信息不实、不全的情况。

  “由于目前税务机关主要通过企业来进行个税的间接监控,因此高收入工薪阶层的收入比较好监控,但对个体户、私营企业主、演艺明星等自由职业者的监控尚不是很有效。”一位税法实务专家对记者表示。

  《通知》还要求,将对高收入者的五类主要所得来源加强个税征管。这五类所得来源包括: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规模较大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所得,以及外籍个人取得所得。

  “单凭税务机关不可能完成这些财产所得来源的监管。”上述税法实务专家对记者表示,如股权转让所得收入,即需通过与证券机构和工商部门的合作查证;而房屋转让所得则需通过房产管理部门的配合。因此,除了税务机关外,还要加强银行、工商、审计等部门间的税收行政协助。

  对于股权转让所得,国税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机关将继续推进与相关部门的合作,获取股权转让信息,加大计税依据的审核力度。对限售股转让所得、房屋转让所得及其他财产转让所得,税务机关将严格执行相关税收政策,并结合征管中出现新的问题,尽快研究出台解决措施。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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