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
6月12日中国第五个文化遗产日已过去,笔者在关注身边文化遗产保护与建设的问题时发现,无论是政府还是各级管理者,多年来注意力都过于集中在传统文物保护建设上,而对近现代以建筑为载体的文化遗产项目不够重视,以至于近现代建筑作为一种文化遗产,尚未予以承认并有效保护,各地均发生无端拆毁有价值的近现代建筑的事例。
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认为:“建筑文化遗产应该是一个时代的公共表达。”按此思路,建筑文化遗产至少应包括:国家、地区、城市、社区发展历程上的重要建筑;不同历史时期重大事件下的典型建筑;能体现城市特色风貌的代表性建筑;名人旧居、故居及纪念陵园建筑等。因此,用文化遗产的视点审视城市与建筑,就要提升三层意识,即阅读建筑、记忆建筑、书写建筑。
故此,特提出如下建议:第一,新中国建筑文化遗产的立法保护,要解决建筑文化遗产保护战略问题;第二,开展国民的建筑文化遗产普及教育,建设主管部门与文博部门合作,设计出适合不同人群的建筑文化遗产教育模式;第三,研究适合媒体传播的“建筑文化遗产”宣传模式,建筑师与文博专家要通过媒体与公众交流;第四,社会及非政府组织设立“建筑文化遗产”保护专项基金,为“建筑文化遗产”保护提供物质及经济保障条件等。
金磊(中国建筑师分会理事)
(责任编辑:赵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