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消息(记者赵洪超):欧盟各国外长14日在卢森堡举行的欧盟外长会议上决定,建议本国议会批准塞尔维亚同欧盟签署的《稳定与联系协议》。
欧盟各国外长表示,将“补偿性地”考虑塞尔维亚成为欧盟候选国的要求,并鼓励塞尔维亚继续根据海牙法庭检察官布拉梅尔茨的建议,继续加强同海牙法庭的合作。各国外长同时指出,同海牙法庭的全方位合作仍然是《稳定与联系协议》中的关键因素。布拉梅尔茨当天表示,目前塞尔维亚同海牙法庭的合作良好,但对于逮捕剩余战犯问题,塞尔维亚别无选择。
塞尔维亚与欧盟2008年4月在卢森堡正式签署了《稳定与联系协议》,同年9月,塞尔维亚议会批准了该协议。签署《稳定与联系协议》被视为西巴尔干地区国家加入欧盟的第一步,其主要目标是根据欧盟标准改革这些国家的法律制度,同时促进双方经贸关系发展以及建立自由贸易区等。此次欧盟外长会议上对批准与塞尔维亚的《稳定与联系协议》大开路灯,这意味着塞尔维亚在入盟进程中又迈出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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