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13日),广州市审计局在向市依法治市检查验收小组汇报时表示,2006年1月至2010年3月4年间,广州市审计局共完成237项审计(调查),共查出有问题资金3390147万元。
据广州市审计局的情况汇报,“四五”普法规划期间,市审计局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力度;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做好财政决算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计;逐步推行绩效审计;积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
在被查问题资金中:违规金额42355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889301万元、损失浪费金额77294万元,应上缴财政253117万元,已上缴财政218835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15945万元,已归还原渠道16196万元;提出审计建议498条,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事项37件,移送有关部门62件。
审计部门积极参与审计立法工作。据介绍,2008年,广州市审计局参与了由市财政局牵头起草制定《广州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财经责任问责试行办法》的工作。2009年,为适应内部审计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向市人大法工委提出了修订《广州市内部审计条例》的立法建议,目前该项目已被列为预备项目。
2009年,广州市审计局向市法制办报送了2010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启动《广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的制定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广州市审计局代政府草拟的《广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已被列为2010年度规章制定正式项目,完成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召开公众代表座谈会、召开专家论证会等工作。(记者/陈洁娜实习生/蒋晓达)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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