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行交警两百余米
当事司机获刑两年 本报讯 (见习记者 梁爽 通讯员 晓理) 司机驾驶无牌照轿车遭遇交警检查,竟然将交警拖行200余米。昨悉,当事司机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被告张红(化名)2009年12月1日驾驶一辆没挂牌照的小轿车,行至京汉大道附近时,遇到执勤交警检查。张红拒不停车,驾车逃至解放大道三阳路路口。路口执勤的交警廖文涛发现后,示意停车检查。不料张红突然加大马力冲过来,将廖文涛顶上车头,一路狂奔。情急之中,廖文涛趴在引擎盖上用手抓住雨刮器,才没被当场甩下来。开出200余米后,轿车与一辆大客车相撞,廖文涛摔落地面,张红则加速逃逸。后经鉴定,廖文涛的损伤程度为轻伤(偏重)。
次日,经群众举报,公安人员在汉阳将张红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张红驾驶无牌照车辆上路,为逃避处罚暴力抗拒执法,致执法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遂判处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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