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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平米网点改成茅房 厨房下建厕所惹争议(图)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2010年06月17日18:13
红圈处分别为楼上住户的餐厅和厨房。
红圈处分别为楼上住户的餐厅和厨房。

  150平米网点改成大茅房

  网点上面就是居民厨房和餐厅,良辰美景如此“招商”引来质疑

  “我们楼下建了个近150平方米的大厕所。”6月16日,家住山东路良辰美景小区的居民赵先生向本报“创城监督台”反映 ,他们所在小区一本来规划为商场的商业网点竟建起了大厕所,而且该网点上面正好对应着居民家的厨房和餐厅。据悉,该厕所是为附近工地工人所建。在遭到居民的强烈反对后,开发商和物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择新址再建。

  厨房下建厕所住户不知情

  6月16日上午,家住良辰美景小区北区1号楼的居民赵先生告诉记者,早在上个月,他就注意到他们所在楼下的一个近 150平方米的商业网点开始装修了。起初他以为这是小区招商的结果——因为按照最初的规划,这里要建个商场。然而,6月14日,当赵先生路过该网点,发现里面出现了一排排便盆后,才猛地意识到:这是一个大厕所要建成了。

  “当时我就很生气,因为这个网点上面正好对应着住户的厨房和餐厅。”赵先生说,看到这个厕所后,他立即去找物业理论,但没想到物业的答复是,建个厕所没什么不妥。后来他还找了楼下干活的包工头,包工头解释说,良辰美景二期要开建了,在这建厕所是为了解决300多工人的如厕问题。

  30多个便盆已经安装好

  16日下午,记者来到良辰美景小区现场发现,宽敞的网点果然建成了厕所。三排共30多个便盆已经安装好,部分墙面已贴好瓷砖,并安上了冲厕用的水管管道。

  记者注意到,该网点顶部距离楼上居民的窗户只有不到2米的距离。而据介绍,楼上居民家的对应位置,正好是厨房和餐厅。

  “这绝对堪称岛城最大厕所,史上最牛小区厕所。”住在1号楼的居民高先生感慨道。“我们肯定不同意!这么大一个厕所,我们住在楼上不用开窗户也能闻到气味。”

  赵先生表示,他和小区居民多次到施工现场,要求停工,但一直无人理会。

  物业出面协调另选地点

  对此,一位自称是开发商负责人的中年男子在现场向小区居民连连承诺,“马上挪地方,马上挪。”但看到工人仍在继续施工后,居民们还是不太相信。

  后来,小区物业万经理和厕所施工方一位负责人也相继赶到了现场。小区物业万经理说,他也是最近刚听说这里要建厕所的事。他们会站在居民的角度协调解决此事。

  三人聚在一起简单商量后,又一起离开了,他们称要到周围工地上另选地方重建厕所。记者提出跟他们一同前往时,被小区保安以施工工地不安全为由,婉言谢绝了。三人离开后,正建厕所的工人也停工了。

  ■律师观点

  不经业主同意建厕所属违法

  就良辰美景小区将一商业网点建厕所一事,记者采访了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肖兴国和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旺,两位律师均认为,不经业主同意就将商业网店建成厕所,此举违法。

  肖兴国律师认为 ,这种行为违反了《物权法》。根据有关规定,小区在交付使用后,土地使用权就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而不再属于开发商所有。小区内商业网点如果想建厕所,必须向业主公示,并征得多数业主的同意后才可施工。张旺律师则从《民法通则》的角度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她认为,此举侵犯了楼上居民的相邻权。根据《民法通则》,不管是楼上楼下,还是同一楼层,邻里之间都不能侵犯对方的采光、通风、消防等权利,都不能影响对方正常的生活。在居民楼下,尤其是在厨房和餐厅下建厕所,显然侵犯了楼上居民的合法权益;另外,该厕所建在小区车库出入口处,也影响了居民们正常的生活环境,严重点说可能影响居民的身心健康。如果厕所建成,根据《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小区居民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张律师也认为 ,小区要将商业网点建成厕所或KTV等有可能影响居民生活的场所,必须先征得业主们的同意。

  文/图 记者 李志波  

(责任编辑:news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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