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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将展开一个月严打行动 出租房屋须备案

来源:东方早报
2010年06月19日06:07

  乌鲁木齐将展开一个月严打

  早报讯 据《新疆都市报》报道,6月17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召开“大干30天、防反弹、保稳定”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从本月20日至7月20日,乌鲁木齐市公安部门将深入开展严打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各单位应急处突队伍将重新集结,随时做好应急处突准备。

  据悉,乌鲁木齐警方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将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坚决整治治安秩序混乱的地区、场所;严厉打击复杂街区、公共场所高发的扒窃、抢夺等可防性犯罪;科学调整巡逻路线,加强重点部位、要害部门、公共复杂场所的警力,积极预防和减少案件的发生。6月25日至7月15日,乌市公安局及各县分局、支队机关将抽调1000名警力充实基层派出所,专门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

  警方将加强对枪支弹药,民爆、剧毒等危险易爆物品的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运输、使用此类危险物品的人员和集体,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同时还将加大对商场酒店、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及重点要害部位、水厂、电厂等生命工程以及金融网点安全防范工作的检查力度,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单位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交通部门将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严厉查处黑车运营、超速驾驶、酒后驾车、超载超限运输、违章超车等严重违法行为。消防部门将对酒店、商场、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复杂场所等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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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鲁木齐下月起 出租房屋须备案

  早报讯 据《新疆都市报》报道,《乌鲁木齐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下称《条例》)7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对外租赁房屋时,房主要先去房屋租赁管理机构登记备案,如果不备案就要面临最高月租金5倍的罚款。

  据统计,2009年,乌鲁木齐累计登记流动人口63.78万人,登记出租房屋6.299万间。仅今年一季度,就登记流动人口9.7万余人,出租房屋1.33万余间。

  没证件不能租房住

  今后出租房屋前,房东们一定要注意查看承租者的证件,否则将受到一定的处罚。《条例》规定,房屋出租人不得向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出租房屋,要及时、准确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还要督促非乌市户籍的承租人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如出租人将房屋租给没有证件的人员,将被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另外,房东还要按规定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如不签订也同样要面临罚款。

  利用出租屋犯罪要重罚

  以前,利用出租房开黑厂、黑店、黑诊所,从事黄赌毒现象在乌鲁木齐时有发生。《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活动、违法犯罪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活动、违法犯罪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将处月租金10倍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制止、不报告的,责令停止出租,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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