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广州6月19日电 (记者邓圩)在广东,GDP和人口相差几倍甚至10倍的镇,管理职能权限将不再一样。广东省日前下发《关于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按照一定指标对镇进行重新分类,通过权力下放,扩大镇级管理权限,实现“量体裁衣”。
《意见》提出,要按照镇辖区常住人口、土地面积、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三项指标,由地级以上市机构编制部门对镇重新进行分类。综合指数在150以下的,为一般镇;综合指数在150—300之间的,为较大镇;综合指数在300以上的,为特大镇。不同类型的镇,在办事机构设置、行政编制配备上都有很大差别。比如,一般镇行政编制不超过35名。特大镇最多的可达到150名。
简政放权是《意见》的关键词。《意见》提出,下放给镇与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以及其他行政管理权。对常住人口多、经济总量大的中心镇或特大镇,重点在产业发展、规划建设、项目投资等方面全面扩大管理权限。
一个亮点是,明确“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规定外,上级主管部门不得自行向镇派出(驻)行政机构,未按规定自行派出(驻)的予以撤销或调整由镇管理。”
广东省编办主任李志红解释,分类镇的指标之一“常住人口”包含了在当地居住一定时间、相对稳定的流动人口。今后,镇主要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推进基层民主四个方面履行职能。据悉,广东省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年底前要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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