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挣昧心钱,竟强迫自己未成年的女友卖淫。近日,重庆市黔江区检察院以强迫卖淫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未满18岁)依法批准逮捕。
2009年12月,陈某与少女黄某经人介绍认识。此后,黄某到外地打工,二人通过电话经常联系,并建立恋爱关系。2010年5月的一天,陈某将黄某骗回黔江,要求其去卖淫,遭到拒绝。陈某强行与黄某发生性关系后又逼迫黄某,但黄某还是不愿去。陈某对黄某一阵拳打脚踢。当晚,陈某再次要求黄某去卖淫,黄某迫于无奈同意了。两人前往宾馆途中,黄某突然往公路上跑,陈某追上又是一阵殴打,强行将黄某带回宾馆控制。第二天,两人一起上街时,黄某趁陈某不注意前去报案得到解救,陈某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沈义 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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