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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拟征酒类商品健康税 米酒暂不列入征税范围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6月21日02:03
  据新华社电 为防治喝酒带来的家庭暴力和社会暴力等,台湾卫生主管部门日前发布公告称,将推出相关防治办法并对酒类商品开征健康税。

  据主管部门公布的初步规划,征收健康税的主要原则是酒精浓度越高,征收的税率就越高。330毫升罐装啤酒将征税3.4元(新台币,下同),700毫升酒精浓度40%的烈酒将征税28元,米酒暂不列入征税范围。

  然而,规划公布后引来广泛争议。有民众对开征健康税是否能真正起到防治“酒害”的作用表示怀疑,也有人质疑开征酒品健康税只是为了增加税收。

  对于质疑,台卫生主管部门回应称,征收健康税一是为了民众健康,多项研究已表明提高酒价有助于减少民众饮酒量;二是为防治“酒害”提供财源,未来将从健康税收中提取经费用于协助酒瘾患者戒酒和救助“酒害”受害者,还可弥补“酒害”给社会增加的健保支出。

  台卫生主管部门也表示,将听取各界意见,提出合适的方案。
(责任编辑:张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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