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银行员工冒名办上百张信用卡套现22万 获刑1年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6月21日02:03

  本报讯 (记者朱燕)为完成单位的信用卡办卡指标,银行员工蔡某用假身份信息申报上百张信用卡,随后用POS机刷卡套现。日前,通州法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称银行对申办审核不仔细

  蔡某是某银行信用卡部的员工,其工作就是找客户,让他们申办信用卡。检察院指控,蔡某和同事王某(另案处理)利用虚假身份信息办理信用卡,蔡某还在工商局注册了一家花店,并申请了POS机,专门用来刷卡套现,涉案金额22万余元。

  庭审中,蔡某称冒名办卡也有苦衷,“银行给每个信用卡部的职工定了办卡指标,但指标太高,一般很难完成。”蔡某说,于是,他和同事王某找来多张身份证,互相帮对方填申报表,上报信用卡中心。银行也未仔细审核,便批了这些申请。

  “他们就是为了多发卡!”蔡某说,有些银行申办信用卡时,根本无需提交收入证明,只要身份证和名片即可,为此,他不仅购买了多张身份证,还印制了大量假名片用于申办信用卡。几年来,家里堆了上百张信用卡。

  案发源于被冒名的事主报案

  据了解,蔡某等二人冒名办卡套现,已经长达数年,但银行一直未察觉。案件之所以曝光,是因为一名被冒名的事主报案,王某和蔡某才相继被警方控制。

  法院审理认为,蔡某的行为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案发前已将全部款项归还,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据了解,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刑法》修正案(五)的新罪名,最高可处10年有期徒刑。

  延伸阅读:男子捡卡试密码取走15万 涉信用卡诈骗获刑3年

  长江日报报道:今年1月20日15时许,男子彭某在中国工商银行江岸区分行二七路支行自动取款机上,拾得周某遗失的牡丹灵通卡一张,内有17.2万元。彭某试出该卡密码并取出2500元,随后电话邀约其表哥李某在新华家园附近见面。李某来之前,彭某又持该卡取款49999元,并将该卡密码修改…[详细

(责任编辑:张庆龙)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