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 石丰森)为满足自己的虚荣心,31岁的靳某将租来的汽车转手倒卖赚钱,前后作案13起,涉案金额109万元。
6月20日,记者从乌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南郊派出所获悉,3月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在南湖附近一名男子经常租赁汽车,然后再将车卖给别人。警方随即展开调查,4月中旬,在成都市警方的协助下,男子在成都落网。
南郊派出所娄警官介绍说,男子姓靳,陕西人,现年31岁。2007年,靳某应聘成为乌市一房地产公司副总司机。由于常接触一些有钱有势的人,为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和金钱的欲望,靳某便对人说,自己可以从部队里弄来物美价廉的二手车。其后,自己便从南湖附近一家汽车租赁行租车倒卖。
“靳某交待自己作案13起,现在我们已全部核实,涉案金额109万元。”娄警官说。
据介绍,靳某还对外宣称自己可以利用部队的关系把孩子弄到军区学校读书,而且还可以修改货车的载重吨位,并以此骗取一商户3万多元。
靳某诈骗来的钱财除继续租赁汽车外,其余多用来打麻将、请朋友吃饭。打麻将时,靳某出手阔绰,一晚上输两三万元眼都不眨一下。
目前,靳某已被公安机关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