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叶青)一辆时速仅37公里的出租车将上学途中的11岁女孩杨某撞死,后经检测发现,原来这辆车存在质量缺陷——制动力不合格。昨日上午,肇事司机刘常华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在昌平法院受审,其庭上表示“我根本没感觉刹车出了问题”。
有着三年的哥经验的刘常华讲述,2010年1月29日早上6时45分许,他开到事发路口时一百米开外就发现了小女孩杨某站在路边,但行驶到距离二十米左右时,正好她的同学在路的另一侧招呼她,小女孩就跑了过去,刘常华急忙一脚刹车踩到了底,但还是撞上了孩子。据公诉方指出,该出租车事发时时速近37公里,但经检验,该车存在质量缺陷,整车制动力52%不合格。对此,刘常华庭上称,出车前自己还检查了车况,行驶过程中也有刹车,“我根本没感觉到车辆刹车出了问题,要是发现了,早检测去了。”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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