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善玲在法庭上痛哭流涕 |
夫妻俩都成被告 |
南京溧水原人大副主任易善玲受贿被判10年
6月1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溧水县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县总工会主席易善玲有期徒刑10年,没收财产人民币35万元;以受贿罪依法判处其丈夫张世龙有期徒刑4年。2人共同犯罪所得人民币192.7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A、夫妻两人共同受贿
这一案件由南京市纪委协调市检察院联合查处。2009年8月初,市检察院反贪局接到省检察院指挥办关于溧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易善玲,在曾任溧水县永阳镇镇长、镇党委书记和副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的线索。在溧水县纪委协调下,市反贪局对行贿人进行了审查,初步掌握了其向易善玲行贿数十万元的问题。因易善玲系市管干部,检察机关向市委汇报后,市委领导高度重视,明确指示由市纪委牵头协调,认真组织,严肃查处。
根据市委领导指示,市纪委迅速会同市检察院反贪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在市纪委办案工作点对易善玲的问题展开了调查。
与调查小组事先分析的一样,易善玲已做了充分思想准备。谈话期间,不仅不交代自身的经济问题,而且态度恶劣。其涉嫌共同受贿的丈夫张世龙外逃躲避调查,家人也到处活动,甚至采取通过给易善玲送衣服,故意将衣服袖口、领口用针缝上、绣英文字母“V”等方式,暗示易善玲封口,对抗调查。
还是那句古话,若欲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任何伎俩也无法掩盖犯罪的事实。纪检、检察机关办案人员通过深入细致的内查外调,很快查清了张世龙、易善玲夫妇共同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
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里,易善玲被检方指控受贿百余万元人民币,丈夫张世龙作为共犯一同受审。法庭上,易善玲用纸巾擦了擦眼睛,转头看看身边泣不成声的张世龙,低头将手里的另一块纸巾递给他。张世龙接过,用纸巾紧紧地捂住脸。
庭审中,易善玲夫妇对检方指控的数额供认不讳。在庭审最后阶段谈及对罪行的认识时,夫妻二人不约而同地放声痛哭。
B、从广播员干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易善玲无论如何也不曾想到,她用30多年的时间,从最基层工作一步步走上仕途的顶峰后,居然会在大牢铁窗里度过余生。
上世纪70年代中期,易善玲高中毕业后,在老家得到了第一份工作:溧水县东屏公社广播员。并无特殊背景的她,凭借着工作中优异的表现,很快赢得了器重。两年后,她担任东屏公社团委书记,从此走上了仕途。
之后20多年里,她从妇联主任、副乡长、副镇长、县计生委主任一步步干过来,直到2000年坐上了溧水县永阳镇党委书记的位子。2003年初,易善玲担任溧水县副县长,分管城建。2007年底,易善玲卸下副县长职务,担任溧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易善玲步入仕途时,丈夫张世龙刚刚从部队转业。分配到地方上后,他来到溧水县税务局工作,并最终成为溧水县国税局人事教育科副主任科员。
在溧水县政坛,易善玲夫妇是令人艳羡的一对。“夫妻感情很好,女儿有出息。”在外人看来,这对夫妻的事业、家庭均完美无缺。
然而,婚姻生活已经走过30个年头之后,他们却肩并肩地坐上了被告席,一同以泪洗面,接受法律的庄严审判。
C、企业改制结果内定
从爱岗敬业的人民公仆,蜕化成以权谋私的腐败分子,在易善玲人生的堕落轨迹中,溧水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董事长吴某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法院认定,易善玲受贿的192.7万元中,吴某就“贡献”了161.2万元。
在掌控A公司之前,吴某并不知名,正是2001年下半年A公司的改制,让他有了施展拳脚的机会,他进而利用这个平台,逐步发展成为当地人眼中的“大老板”,也同易善玲打得火热。
A公司原先是永阳镇的集体企业。2001年下半年,政府部门推动A公司改制,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当时A公司名义上的“一把手”是时任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王某,得知公司要改制后,他马上表示出兴趣。不过,王某很快就发现,吴某早已得到了领导的认可,被内定为A公司改制后的负责人了。
王某并不服气,经过别人“提醒”,他去找时任永阳镇党委书记的易善玲,给她送去了5万元现金。然而出乎他意料的是,不久,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还是被更改到吴某的名下,王某不得不认输。后来,他自己组建了新的开发公司,靠着易善玲的帮忙,也做了不少项目。
D、女儿买房老板出手百万
这次蹊跷的改制,让吴某与易善玲之间的关系突飞猛进。在接下来的时间里,A公司遇到困难时,吴某都会想到找易善玲帮忙,易善玲也会不动声色地帮他解决。2001年下半年,A公司买到了一块地用来开发项目,可是公司缺少土地出让金,易善玲想方设法从镇里借了90万元,让A公司顺利开工。同样是那一年,时任永阳镇党委书记的易善玲,接受吴某的请托,出面与溧水县政府协调,形成了一个会议纪要,让A公司得到了88亩土地开发权。后来的几年中,但凡遇到诸如土地过户手续、拆迁补偿纠纷等麻烦,吴某都会找易善玲帮忙。
吴某可不是傻瓜。他深知,这样的关系是需要“维护”的。从2001年到2004年,他每年春节都会给易善玲拜年,同时送上1万元红包。易善玲的女儿出国留学前,吴“资助”了10万元学费。2005年,易善玲的女儿从国外留学归来后,每年的春节两家人都在一起聚餐,他每次都给她女儿2万元“压岁钱”。
易善玲的女儿回国后,在上海定居发展。2006年上半年的一天,吴某在易善玲的办公室里闲聊。易善玲抱怨说:“现在上海的房价太贵了,为了给女儿买房,女儿女婿都要找亲戚凑钱。”“房价是贵啊,回头我给你弄点钱。”吴某心知肚明,赶紧回应说。“哦,好的,那我就跟你借点。”易善玲随口说。
第二天上午,吴某从银行账户取了100万元放在车上,接着就打电话给易善玲的丈夫张世龙:“你女儿买房子困难,我给你弄点钱,你有空来取。”张世龙随即开车过来,大大方方地拿走了钱,只留下一句“谢谢”。
对于吴某这个大老板,张世龙在缺钱花时也不“客气”。2007年下半年,他以女儿的名义投资了一家粉末厂,但付款时资金有困难,于是直接让吴某“解决40万元”。吴很快就取出40万元送给了他。
E、她成了开发商巴结的对象
如果说与吴某的关系多少还带有朋友色彩的话,那么在易善玲担任溧水县分管城建的副县长之后,她就成了诸多开发商争相巴结的对象。
江苏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的副总经理张某某,主要负责协调项目前期以及政府相关配套项目的推进。作为公司的副总,张某某深知自己身上担子的重量:“项目开工的同时,政府承诺的水、电、道路都要及时到位,如果不能及时到位,就会影响工程的进度,牵涉到房子能否及时交付。有的时候有些部门办事拖拉,必须要找大领导出面解决。”
在一次饭局上,张某某通过别人介绍结识了易善玲,从此他就开始有意识地拉近和她的关系。不久,B公司在溧水开发“东方名城”项目,张某某通过与易善玲的沟通,关系渐渐熟悉。
2004年春节后,“东方名城”项目的推进遇到了大麻烦。由于拆迁的历史遗留问题,不少当地百姓封堵工地的大门,导致工程停工两个月,损失达到600多万元。张某某找到易善玲,易出面解决了这件事,让工程得以恢复。同样在这一年,“东方名城”要交付了,可是由于政府对小区水电的方案还没有确定,导致小区还没通上水电,张某某心急如焚,再次找到易善玲,易召集相关部门商量,解决了这个困难。
“客观上说,她的确给了我们公司帮助,减少了公司的损失,创造了效益。”张某某在感激的同时,不忘“投桃报李”。2005年春节前,他从公司财务支取了5万元现金,送到了易善玲的家中。
F、买房比市场价便宜近一半
易善玲的“胃口”远不止此。2005年5月,她和张世龙想在溧水县城买房,不久看中了“东方名城”一套近200平方米的跃层房子。张世龙随即给张某某打电话透露了想法。“副县长要在我们楼盘买房!”张某某欣喜不已,马上向单位老总汇报,随后立刻通知那套房子停止销售。
“这套房子的销售价格是2400多元一个平方米,成本价是1350元左右,你看放在什么价格比较合适?”张某某小心地询问。“总不至于让你们亏本。”张世龙说。经过两人的商谈,房价最终定为每平方米1400元。
可张世龙回家之后,易善玲却不同意:“我们不能以这个价格买房子,传出去影响不好。”张某某得知后心知肚明:“这样吧,我们按正常价格开票,再送你们一笔交房款。”见张世龙面有难色,张某某赶紧说:“没事,我会处理好的。”
于是,张某某从公司账上给了张世龙20万元现金,张世龙按市场价买下了这套房子。可实际上,这样算下来,易善玲夫妇买下的这套房,比市场价便宜了近一半。
G、公私不分让她腐化变质
易善玲在任副县长的5年生涯中,正是溧水城镇面貌大踏步翻新的时期。如今回忆起当时的工作,她感到后悔的是,将自己分内的工作与“帮忙”混为一谈。
“作为分管城管城建的领导,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往往属于比较重大的纠纷,需要我亲自出面解决,这是我义不容辞的分内工作。记得有一次拆迁纠纷,我到现场去与拆迁户商谈,结果被拆迁户围攻,当场晕倒,还是其他同志把我救出来的。”在工作中亲力亲为,易善玲为溧水的建设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同时她在思想深处也面临着金钱的考验。
“开发商遇到的通水通电、平整土地等方面的问题,我都帮忙协调解决,为他们的项目推进做了很多工作。他们都对我心存感激,没有我的帮助他们开发项目就没有这么顺利,他们公司就不会取得好效益。时间长了,我总觉得我是在‘帮’他们,收好处也就心安理得了。”易善玲说,她知道开发商也希望和她保持关系,对他们的工作继续提供帮助和支持。就这样,在一次又一次收受金钱之后,易善玲在对金钱极大贪欲中已经将“执政为民、勤政廉政”抛于脑后。吴某和张某某等人在送钱时都选择与张世龙联系,张世龙慢慢地从“贤内助”变成了“贪内助”。
H、夫妻当庭告白放声痛哭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放松了学习,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我的所作所为损害了一个党员干部的形象。我感谢纪委同志、检察院同志对我的挽救和教育。”在法庭上,易善玲手握纸巾,泪如雨下。“我无法面对关心我的人,无法面对我的家人,现在我只能用泪水洗刷我的罪恶,我的教训沉重而深刻……我不会放弃对自己的改造……”虽然努力控制住感情,但她还是放声痛哭。
“我亲爱的家人,原谅我!我认错了,认命了,更认罪了!”张世龙大声告白着,眼泪已经不知不觉流下。
“我对不起党和国家,对不起我的家人,更对不起自己!如今这一切我无颜以对。最后我感谢教育我的纪委和检察院同志!”他从椅子上站起来,朝着前面深深鞠躬,泪水止不住地滴落在脚前。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易善玲收受或伙同张世龙收受多人给与的钱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92.7万元。其中张世龙参与收受160万元。
鉴于易善玲和张世龙在审查中有检举揭发其他人员犯罪的立功表现,6月1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分别给予2人从轻和减轻处罚。一审判决易善玲有期徒刑10年,没收财产人民币35万元;判处张世龙有期徒刑4年。2人犯罪所得人民币192.7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物欲膨胀,来者不拒,终伴铁窗。市纪委一位办案人员对记者说,在每年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腐败案件中,夫妻和家人共同犯罪的不是个别现象,他们贪婪的行径令人痛恨,可他们毕生努力的结果却换来在牢狱中苦度余年,又令人痛心。贪婪和侥幸不光毁掉了自己的一生,也给自己的亲人带来耻辱和无限的伤痛,它再次警示人们: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来源: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