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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岂容假发票如此嚣张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6月21日13:34
  “您好,本公司现可提供各种发票,如有需要请拨打电话……”相信很多人都反复收到过类似短信。发票,本是国家为完善财务制度、防止公私财产被人恶意侵吞而设立的一种专业票据,没想到竟成为一些人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的工具。

  按理说,制假之人本应小心谨慎,唯恐被别人知晓。然而,对于制售假发票的人而言,这一“定律”却似乎并不管用。这不,除了群发短信,在火车站等不少公共场所,这些人更是明目张胆地向路人吆喝兜售。甚至在国外,还出现了专门以公派出国人员为“顾客”的假发票制售人员。

  制售假发票者为何如此嚣张?首先,无非是有“需求”。诚信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如今一些无良的拜金主义者,甘愿为此等“浮财”而抛弃诚信。

  “需求产生市场,市场满足需求。”既然有人有用假发票牟私的祸心,自然就会有提供假发票的市场。当然,同任何市场一样,制售假发票市场的竞争也是相当激烈,要想谋得一线生机,必须不择手段。因此,从路边吆喝这样的传统方法,到手机短信这样的现代手段才会层出不穷。

  其次,不知是因为此种造假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够恶劣,还是因为其对百姓的伤害不像其他的造假行为那般严重,尽管发票造假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但似乎并未引起社会和有关部门的足够关注。如此的忽视和纵容,无疑助长了假发票制售者的气焰。

  实际上,制售假发票是严重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之一。撇开道德因素不谈,仅从法律角度来看,也是不被允许的,这一点,刑法中早有明确的规定。也许,单个的人利用假发票谋取的利益可能有限,但积少成多,加之打击不力,效尤者日众,此种行为给公私财产造成的损失,对社会价值观的侵蚀均不容低估。要遏制这一现象,须从两方面同时着手。

  一方面,对制售假发票的行为要持续严厉打击。可借鉴“严打”和“打黑除恶”等专项活动的经验,将打击制售假发票列入专项打击活动中,露头就打,保持高压态势。

  另一方面,要规范财务和报销制度,严格落实责任,绝不让使用假发票的人轻易得逞。实际上,现在的发票,有序列号,有条形码,可以上网核对,要识破假发票并非难事。对报销过程中签字的主管人员、办理的财务人员,对用假发票报销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放水行为,也要追究责任。

  当然,再好的制度都会有漏洞,关键还在于公民自身。只有加大对报花账行为的惩处力度,才能使假发票不再为祸。《瞭望》新闻周刊 尚前名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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