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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平台融资持续扩张 融资管理堵疏并举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6月21日13:52
  近日,国务院出台19号文,要求针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进行治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举债融资,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筹集资金,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严重问题。比如,举债融资规模迅速膨胀,运作不够规范,地方政府违规或变相提供担保,偿债风险日益加大,部分银行对其信贷管理缺失,等等。这一点,《望》2009年第46期刊发的专题报道“地方财政之殇”作了较为全面的揭示。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由地方政府发起,以土地等国有资源为抵押,地方政府隐性担保。也就是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增加的是政府的隐性赤字,最初可能未被察觉,但所存在的隐性风险巨大,必须及时防范、彻底根除。

  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各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已增长到8000多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为7.38万亿元,同比增长70.4%,占一般贷款余额的20.4%。全年新增贷款3.05万亿元,占全部新增一般贷款的34.5%。而且今年以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负债规模剧增的势头依然不减。持续扩张的政府平台融资,造成地方政府的债务偿还压力和潜在财政风险日益明显。

  现在,以19号文为主的政策,正在从制度完善和补漏的角度给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以“堵”的措施。这也同时把对此问题“疏导”方面的工作要求提了出来。毕竟,在地方财政和地方税收短期内无法根本性扭转相对弱势的前提下,如果仅靠堵的办法,而不能从其利益驱动方面消解地方政府财力薄弱、融资渠道狭窄和投资冲动强烈的矛盾,不但会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受到制约和冲击,同时也会扩大地方政府融资的漏洞和灰色地带。

  因此,短期内要在贯彻执行19号文的基础上,有控制地发展政府融资平台。完成这一任务,也就是执行好19号文,关键还是要明确地方政府融资的相关责任,完善干部考核、离任审计、责任追究等管理体系。同时建立公开披露制度,促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的规范、透明,加强社会监督。

  但从长远来看,还要从疏导上下功夫。首先应该逐步放开地方政府发债券,通过修改《预算法》,赋予地方政府举债权,有步骤地开放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允许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券,为地方政府建设融资开“正门”。当然,最关键的,是要通过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在保持和加强中央财力同时,增强和涵养地方财力,使得地方政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不再因财力困窘“铤而走险”。(荆棘)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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