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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融资平台遭遇“紧箍咒” 有助化解风险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2010年06月22日01:41

  地方融资平台遭遇“紧箍咒”

  本报记者 王丽娟

  6月13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业内人士分析,受此政策的影响,融资平台公司的数量可能会有所减少,贷款风险也会随之减少。

  债务清理分三类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对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纳入此次清理范围的债务包括融资平台公司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

  债务经清理核实后,将其分为三类:一是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债务;二是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项目本身有稳定经营性收入并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偿还的债务;三是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非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的债务。根据分类结果,负担第一类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将于6月10起被取消承担融资任务,负有其他两种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国务院要求其充实公司资本金,完善治理结构,实现商业运作。

  《通知》还要求,今后地方政府确需设立融资平台公司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足额注入资本金,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不得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公司。

  银联信分析师刘乐勇向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指出,这三级分类实施起来难度较大。首先,《通知》对融资平台公司的规范效果有限,还需要相关机构制定法律、法规明确其属性及权利和责任。

  有助化解风险

  据监管部门的统计数据,2009年全国共有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3800家左右,总负债规模5.26万亿元。而近期中金公司发布的一份报告披露,截至2009年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约为7.2万亿元,其中2009年新增额为3万亿元。

  某位长期跟踪地方融资平台的分析人士向记者指出,国家对地方融资平台债务的分类管理有助于逐渐化解风险。对于公益类且依靠财政资金偿还项目的整肃力度最大,该项目所需资金以后都不得继续通过融资平台借款。

  银联信分析师钟加勇认为,从政府融资平台业务贷款担保分析,无论是采用抵质押、政府还款承诺函还是具有政府背景的国有资产营运和投资公司等提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其担保效力均有很大局限性,因而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业务的防控重点应从做好贷款担保转向把控贷款项目的风险上来。

  对于公益类项目未来所需的新增贷款,华泰联合证券银行业分析师吴松凯认为可能主要通过财政预算、中央发行地方债、市政债等方式筹集,从而杜绝了银行对该类项目新增贷款的风险。

  提升银行议价能力

  6月15日,银监会发布了银行业2009年年报,针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指出,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各级地方融资平台授信总量较大,集中度较高,贷款“三查”不严,风险管控不足,地方融资平台信贷隐藏较大风险。银监会更是出于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可能会促使银行坏账高企的担心,一再警示银行收紧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并对以往的贷款提出“逐包打开、逐笔核对、重新评估、整改保全”等要求。

  吴松凯认为,《通知》明确地方政府必须对融资平台贷款负责,地方政府首先为平台贷款的风险买单,保障银行作为贷款人应有的权利,而银行可以通过控制未来当地信贷额度提高谈判筹码。

  据国务院要求,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债务,要按照协议约定偿还,不得单方面改变原有债权债务关系,不得转嫁偿债责任和逃废债务。

  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不确定性之一就在于地方政府及平台本身透明度低,商业银行信息不对称,很难从商业化角度对信贷风险进行考量。

  东方证券银行业分析师金麟认为,随着政府融资平台及地方债务透明度的提高,银行未来在跟踪存量贷款及审批新增平台贷款时,将能更好地从商业角度控制其中风险。

  光大证券银行业分析师沈维认为,《通知》的出台虽然有利于控制新增违规平台贷款,但并未解决存量贷款的还款来源问题,加之地方财政担保被确认无效,因而银行信用成本面临提升压力。

(责任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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