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调整医保药品目录,增242个基本医保乙类药品
部分自费药医保也能报销了
事关江苏全省3000多万参保者(职工医保1700万人、城镇居民1330万人)用药选择的新版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昨天有了新进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昨天对外发出《2010年江苏省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乙类药品目录情况的公告》,在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增加242个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品种(西药149个品种、中成药93个品种)、10个仅限工伤保险药品品种(西药8个品种、中成药2个品种)、1个仅限生育保险品种以及9个民族药品种。
甲类全额报销让患者少花钱
去年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2009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新目录增加了260个药品,比如用于治疗肺炎、支气管炎的抗生素药“头孢呋辛”、“阿奇霉素”等以前的乙类药,此次都已经“跻身”全额报销的甲类行列。并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治疗性药品全部纳进甲类部分。
记者了解到,此次江苏仅是对乙类药品进行调整,在国家药品目录的基础上增加了242个乙类药品品种,支付范围则没有调整。
新增药品考虑用药习惯性
对于此次江苏新增加的242个乙类药品,记者仔细查看《调整品种表》后发现,比如西药中的头孢氨苄(缓释控释剂)原本就在江苏省版的乙类药品目录中,而头孢噻利(注射剂)原先的支付类别是丙类,也就是全自费药,现在则被调整到乙类目录;同样在中药中,老百姓常用的牛黄消炎丸(片)原先也在省版的乙类药品目录中,此次也被保留,而虎驹乙肝胶囊、舒肝宁注射液等药品原先则属于丙类,即自费药,现在它们也被调整到乙类目录中。
对此,有关人士解释,242个药品中,既有2005年版《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省增补的品种,但未被纳入到2009年版《国家药品目录》的药品,也有原先就没有这次新增加的药品。这是结合江苏省实际,综合考虑了医疗保险政策的连贯性、临床用药的习惯性和参保人员用药的可及性。
各地可调整药品自付比例
记者了解到,原先江苏对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的公示方案是打算7月份开始执行,但由于现在该目录批复公布得迟,如果各统筹地区要赶在6月30日前完成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药品数据库的更新工作,有些困难。因此对于该目录的执行时间现在尚未正式敲定,有关人士表示,他们将再拟定一份文件,另行通知。
据悉,对于《2010年江苏省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乙类药品目录》,全省各地都必须执行,不得再调进调出,但是全省各地可以根据医保基金的实际情况,调整目录中药品的自付比例,即报销比例。
“医保药品目录涉及参保人员的用药选择。”该人士表示,医保部门会采取措施鼓励医师按照先甲类后乙类、先口服制剂后注射制剂、先常释剂型后缓(控)释剂型等原则选择药品,鼓励药师在调配药品时首先选择相同品种剂型中价格低廉的药品。“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部门之间有协议,每年用多少医保目录中的药品,是医疗机构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医生开的药都能通过网络查到。如医疗机构目录外的药品用得太多,超过一定比例,对其考核将会产生影响。”快报记者 项凤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