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不禁担心,如果不能以正规的方式常驻京城,驻京联络处是否会转入地下工作?(倪娜/CFP) |
驻京办撤销大限已过 科级全部撤销处级大多保留 专家称若转入地下或使监管难度增加
前天是县级驻京办撤销的最后大限。记者了解到,436家登记在册的县驻京机构目前已基本完成注销,部分暂未注销的机构也声称“正在走程序”。
县级驻京办大撤销基本上在按原计划进行。
今年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要求自规范实施起六个月内撤销所有县级驻京办。消息一经发布,立刻引发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如今,大限之日已过,在过去的六个月当中,驻京办撤销工作进展如何?这些县级驻京机构能否真正撤销?而在这些县级驻京机构撤销背后,是否还有需要更深入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文/本报记者 赵琳琳
大限已过
“即使思想上有所抵触,但也必须无条件服从”
“有一个事实必须再一次明确,驻京办也有级别划分,这次撤销的并非是省市自治区及单列市驻京办事处,这类驻京机构是正局级办事处;市级驻京机构为处级联络处,县级驻京机构则只是科级联络处,此次要被撤销的是这些属于县政府管辖的科级驻京联络处,而市级联络处经过重新登记审核大多予以保留。”专门从事驻京办文化研究的中国文物学会会馆专业委员会会长汤锦程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而目前所见的部分报道表述并不清晰。
据悉,几个月里,不少省份已开始对各地县级驻京联络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如湖北、广东、浙江、甘肃、江西、河南等十几个省份早已陆续出台相应规定,大部分保留了地市级驻京办,均要求县级驻京办全部撤销。
来自山西媒体消息称,本月1日,山西省对34个驻京办事机构进行整顿和规范,只保留省级和11个市级驻京办事机构,其余22个全部撤销;陕西省也于近日对外公布只核定保留10家驻京办,其他县级和省有关部门驻京的联络处将被撤销,福建省更是抢在6月来临前出台了相关文件,要求在6月底前全面撤销县级驻京联络处。
“驻京办肯定能够准时撤销。”《驻京资讯》报社社长李罡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根据规定,县级联络处撤销的最后限期为6月20日,但据其了解,许多地区的县级驻京办已经陆续撤销。
“半年时间虽然紧点,但是这次国务院连续出台文件召开会议,非常重视关于驻京办的撤销,在风口浪尖上,很多地区原来抱着侥幸心理的驻京办也已动摇,积极响应配合国家政策。”李罡说,即使目前有个别驻京机构没有撤销,但大部分驻京办都会暂时离开。
“县级驻京联络处准时撤销不成问题,甚至是‘只前不后’”。汤锦程说,“实际上,从国家政策出台后,县级的驻京联络处已陆续在撤离;有些即使不愿意撤离,思想上有所抵触,但也必须无条件服从政府决断而撤离。联络处撤销后,联络处主任以及员工们的走向问题则更加引人关注。”
撤销之后
“如果需要再去北京联络洽谈,现在可以坐飞机过去”
有关人士称,驻京联络处的撤销最主要的是两个问题,其一是人员安置,其二是处理资产。
“大部分县级驻京办都是租的房子,所以撤销起来也容易,当然也有审计和地方政府的介入。对于驻京机构下属的资产,由于属于企业行为,完全可以独立核算,统一上缴地方财政。至于人员安置,驻京联络处的负责人有些已经在北京落户,甚至把家人都接到了北京,他们往往在京期间尽心培养关系,拥有了深厚的人脉资源,这些人可能会辞职,运用长期积累起来的资源投身商海或另谋高就。对于其他办事人员,一般地方政府或人事局考虑个人自愿,采取填报自愿、双向选择的方式或服从领导安排的方式解决。”
汤锦程也表示,对于驻京机构的员工而言,只有两条路,要么回家,要么另寻出路,由于长期生活在北京,驻京联络处负责人和员工已经开始排斥家乡的乡镇文化和生活,再加上长期以来的积累和运作,早就有能力自谋出路了,一般而言,“县级驻京联络处拥有正式编制的一般只有两三人,即使他们希望返回家乡工作,对他们的安置倒也不成问题。”
山东省一县驻京办在网上开有博客,其主要功能为联络同乡、招商引资。记者在其博客上看到,此前,不断有关于这家县政府招商引资的消息,但是到了4月20日,博客已停止更新并发布公告称:“接上级通知,不再设立驻京办事处。”
本报记者联系到这家前驻京联络处负责人,他告诉本报记者:“我们早就撤销了,虽然我们的称谓是驻京办,但其实我们没有正式注册过,只是由于有招商引资的需求,所以临时在北京落脚工作而已。”
他说,原本驻京联络处就没几个人,县里有招商引资的任务,设立这个联络点主要是为了联络同乡和招商引资,连联络点的办公地点都是临时设在同乡那里,“国家一出政策我们很快就撤了,现在我们还是在做招商引资的工作,不光是在北京,在全国各地都有,如果需要再去北京联络洽谈,现在可以坐飞机过去。”
应变之法
“变换形式继续留京是非常容易的”
不过,有一个疑问是,这些“被撤销”的驻京联络处真的会彻底撤销吗?
由于驻京办长期以来在中央和地方间联络所扮演的特殊角色,以及驻京联络处长期存在的历史背景和现实需求,一边是各地对驻京联络处大张旗鼓的撤销,一边是对于驻京联络处撤销后的猜测和隐忧。如果不能以正规的方式常驻京城,驻京联络处是否会转入地下工作?或者改头换面继续工作?这些可能会给驻京机构的监管带来更多的困难。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对本报记者表示,县级驻京联络处是否能够彻底撤销还有待观察,如果一些地方政府仍想继续留有驻京工作人员,变换形式继续留京是非常容易的。“以公司、商会等各种名目都可以,并且,从理论上讲,后者已脱离了驻京办体系,却可以仍然做驻京办要做的工作,这将给政府监管带来更大困难。”
对于驻京联络处是否能够彻底撤销的担忧,来自于驻京机构设立的现实需求。据李罡介绍,建国后就有省份开始在北京设立驻京办事机构,那时,计划经济下的物资短缺使得驻京办的设立成为一种需求,那时,驻京联络一般不是以地方政府的名义统一设立,而是以地方某局的名义设立,通常的运作方式是派个人到京替地方跑物资、跑采购、跑火车皮,后来,以省名义设立的驻京办也应运而生。上世纪60年代,驻京办曾一度被全部撤销,在上世纪80年代后又逐渐恢复。
此后,国家的一项改革使得驻京办迅速进入发展繁荣期,这项政策为分税制改革。上世纪 90年代实行分税制改革以来,一部分纷纷回到国家部委直属管理的行列,地方财政减收明显,此后,又出现了转移支付制度,地方要建设一些较大的工程项目必须寻求国家拨款,于是,驻京办的功能中“跑步钱进”的味道越来越浓,由于一个项目往往需要国家几个部委共同协调审批,这也给本身就设在北京办事方便而又广有人脉的驻京办提供了更多发挥作用的机会。
“实际上,不少驻京联络处的主任们很难接受因为腐败而撤销驻京办,由于北京掌握着转移支付的诸多资源,地方不少部门是直属国家部委直管的,很多事情需要到北京解决。”李罡说,此外,县级驻京联络处往往还承担着维稳、地方招商、地方特产和劳务人员进京以及旅游推介等任务,也都需要在北京或者通过北京这个平台来完成,因此,许多驻京联络处实际上是不情愿地离开。
监管之难
“现在驻京办进入了一个滥觞时期,有一些是公开的,有些一直是处于秘密活动状态”
挂靠在省市级驻京办之下工作;和一些单位在京合作办公;或者是转型为商会、同乡会、会馆等继续留京工作,是部分对于驻京联络处撤销却不离京的猜想。李罡认为,驻京联络处是否会转入地下活动,取决于其是否仍有市场需要,只要有需要的土壤就会存在,“据我观察,大部分县级驻京联络处针对撤销决定都做出了积极的反映,但也不排除会有个别驻京联络处有转移办公地点、工作得更隐蔽。”
不过,希望挂靠在本省和本市的驻京办之下继续开展工作却面临较大技术层面的困难。“县级驻京联络处和我们省级驻京办互相之间并不隶属,也没有任何关系,想要挂靠办公是不太可能的。”西北一省份驻京办有关负责人说, “我们还没有遇到这种要求挂靠办公的事情,这是不可能的事情,谁的办事处给谁办事,各级花各级的钱,操作起来也很复杂。”他打比方说,“在一块过日子,却没有隶属关系,又不是夫妻俩,每天却要一块吃饭,饭钱、工资、办公费用怎么办?这些都面临着操作层面的困难。”
汤锦程认为,驻京联络处撤销后转为地下活动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此次整顿的重点就是那些不注册却在京开展活动的联络处,但转型则不得不防,一旦驻京联络处转型为商会、同乡会、会馆等继续留京活动,这样将更具民间性、活动范围亦更加广泛,号召力会更大。因此,会给政府带来更大的监管难题。”
“如果原先的联络处希望转型为商会、同学会、同乡会,技术层面的操作会更容易。”有关人士说,“以商会、同乡会、同学会的名义活动会更容易,而且其手续简单,只要在民政局注册就行。甚至不少类似商会、同学会是不注册的,他们的活动更为松散,但是其活动方式更为多样,能够接触到的人的范围也更广。”
汤锦程说,“长期以来的存在,已经使驻京办文化成为了京城都市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现在驻京办进入了一个滥觞时期,有一些是公开的,有些一直是处于秘密活动状态,由于没有注册,也就无法有效进入有关方面的监管视野。这也是此次国家整顿驻京办的一个原因之所在。”
汪玉凯则表示,这场围绕驻京联络处的“拉锯战”的关键是要加强审批制度改革,加强部委自身工作的改革,包括使政策更为公平公正,审批工作更为透明等。
他说,导致驻京联络处遭撤最根本的原因是计划体制的痕迹仍在,“尽管从理论上讲,由市场为导向配置资源已经确立,但政府在掌握和分配资源、资金、项目等方面仍握有较大权力。只有政府对经济发展的干预度逐渐减少,更多让位给市场,才能避免类似问题,如果政府依然很强势,甚至干预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驻京联络处的问题仍难从根本上得到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