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未定期检验且超载的重型货车在高速路上爆胎翻车,引发的车祸致央视女记者刘薇和下车救人的曾庆香被撞身亡。记者昨日获悉,肇事大货车车主和肇事司机,均被以交通肇事罪诉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据指控:被告人37岁的个体运输户赵某指使39岁的司机周某,驾驶未定期检验且超载的重型普通货车上路行驶。2010年3月9日22时30分许,周某驾车由西向东行至昌平区北六环177公里+700米处时,因车辆爆胎侧翻至道路中间的隔离带上,车辆所载煤矸石抛撒到由东向西方向的行车道内,适逢中央电视台记者刘薇驾驶轿车由东向西驶来,车辆轧煤矸石后失控翻车,刘薇被困于车内,被行经此处的曾庆香救出。
而后,贺某驾驶夏利牌小型轿车由东向西驶至此处时,也因轧煤矸石失控与护栏相撞。刘薇和曾庆香在对贺某施救过程中,被由东向西驶来的王某驾驶的福田小客车撞上,致曾庆香与刘薇当场死亡。
经昌平交通支队认定:大货车司机周某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公诉机关认为:周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未定期检验、超载的车辆上路且发生交通事故后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发生重大事故,致二人死亡,应负事故全部责任,情节特别恶劣;赵某指使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