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2日电(记者卫敏丽、吴晶)22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拟加强乡镇政府对村规民约的指导监督。
针对修订草案此前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所作的规定,一些常委会委员、部门和地方提出,一些地方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侵害村民利益的情况,应当加强乡镇政府对村规民约的指导监督。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内务司法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民政部研究,建议增加相关条款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违反相关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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