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民
对《法制日报》的情结可以追溯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我的孩童时期。我家住在黑龙江农村,父亲在镇上卫生院工作。那时,他偶尔会把《法制日报》拿回家看,我也就借此机会过一把读报的瘾。在农村能够看上一眼报纸是件很幸运的事,我十分珍惜,每次父亲拿回的报纸我都反反复复地看上四五遍。印象最深的是有一年年底时《法制日报》整版刊发的“国际十大案件”,有评述、有案情、有图片、有背景介绍,让人受益匪浅。应当说,是《法制日报》开启了我的法律之梦。我考入大学学习法律专业,毕业后到法院工作,读取法学博士,应当是来源于《法制日报》在我儿时的启蒙影响。
1998年,我大学毕业后来到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工作。1999年年初,院里进行人事制度改革,我被调到研究室从事文秘、调研、宣传等工作。面对繁重的宣传工作任务,我当时感到无所适从,力不从心。于是,我再次和《法制日报》交上了朋友。我开始参照《法制日报》上刊载的文章,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学写新闻稿件,并试探着向报纸投稿,每次寄出一篇稿件,我都满怀着收获的渴望,盼望着我和同事的名字能出现在报纸上。1999年6月11日,渴望变为现实,《法制日报》在第5版登了我撰写的文章《旅游假日法庭开庭!》,报道的是房山区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设立首家旅游假日法庭,为当地旅游事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看到自己写的稿件变成了中央法制大报的铅字,抚摸着带着墨香的报纸,我激动不已。正是这篇稿件,唤起了我写作的热情,激起了我写作的勇气和信心,也开启了我的法制新闻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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