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智泉
作为一名政法战线的铁路警察,在20多年的从警生涯中,我始终把《法制日报》作为我的良师益友。
《法制日报》30年的风雨历程,见证了中国法制建设的进程,我从中也感受到普法的责任和使命,学习到很多法制知识,见识了形形色色的案件,留下了诸多的思考。特别重要的是作为一名《法制日报》的通讯员,在报社编辑和记者老师的培养帮助下,在法制宣传这个平台上,我增长了才干,提高了文字水平,受益匪浅。
窗外时光弹指过。多少年来,我对《法制日报》情有独钟。从前身《中国法制报》1980年8月1日在北京创刊,到1988年更名《法制日报》,从4版到如今日报12版我都如数家珍。《法制日报》上很多理论研讨的文章我都剪贴了下来,作为学习资料,作为对职工群众宣传法制的好教材。很多独到的法治见解让人获益颇多。更为珍贵的是,一些有思想深度的理论文章对我们的工作起着积极的指导作用。在当今社会,警察成为媒体和社会关注的对象,一些基层派出所民警不愿同媒体打交道,我们宣传部门也苦于无方,不知如何处理好同媒体的关系。2008年《法制日报》法学前沿栏目刊发的文章《警方如何与媒体和谐相处》,对我们启发很大,我们将此文章下载刊发在我们公安局网上,让派出所民警学习,大大提高了与媒体相处的能力和本领。
在学习的同时,我更多的是向《法制日报》编辑记者们请教和沟通。对于我撰写的新闻稿件,他们不厌其烦地帮助修改,传授新闻知识,使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提高了自身素质。从火柴盒的简讯,到几百字的消息,以至上千字的通讯,一篇篇稿件在《法制日报》上刊发,与编辑老师的帮助和培养是分不开的。
有一件事让我印象最深,2008年的许霆案在全国引起了轰动,持续了好长一段时间。当时,《法制日报》刊登了一篇许霆案的深度报道,文章里面只提到一句许霆是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铁路民警抓获的,没有报道抓获经过,至于是谁抓的也没有提。当时我脑海里火花一闪,宝鸡火车站派出所可是我们公安局管辖的单位,何不采写许霆是如何被抓获的报道,这可是个看点。于是,我立马赶赴宝鸡,采访了抓获许霆的民警,撰写了稿件《许霆是如何被抓获的》,稿件发出去第二天就见报了,而且被多家报纸和媒体转载。因为《法制日报》是第一家披露许霆被抓获细节的,自然引人注目。后来抓获许霆的民警也荣立个人三等功。
2008年,我被《法制日报》聘为通讯员,与编辑、记者打交道多了,更多地感受到编辑、记者的为人和人格魅力。
弘扬法治、不畏权贵、公平正义、服务人民是读者更多的期待,为《法制日报》撰写更多更精彩的新闻稿件是我的追求和责任。祝愿《法制日报》越办越好。
(作者为西安铁路公安局民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