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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亲人房产证贷款“炒房” 男子获刑19年半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6月23日15:42
  想做生意挣大钱的乔某,苦于没有经商的本钱,就打起了自家人的主意。2年内,他先后骗取4位亲人的房产证用于抵押贷款。新婚后竟盗取岳父母保险箱内存款单,并从银行取出50多万元用来挥霍。为掩盖事实真相,他还花800元伪造了3张存款单。日前,青浦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涉及盗窃、伪造金融票证、诈骗3项罪名的刑事案件,并最终判处乔某有期徒刑19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2万元。

  骗证炒房尝甜头

  2007年7月,看着房地产市场红火,乔某便想靠“炒房”致富。但苦于没有本钱,乔某便央请父母出面,先后说通亲友李某、王某,将房产证借给他贷款。但由于抵押贷款门槛较高,乔某不具备相应资质,于是在分文未出的情况下,他欺骗李某、王某分别与他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继而将两套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随后乔某拿着两份合同,分别向银行申请到二手房贷款21万元和26万元。

  同年12月至2009年7月期间,乔某又拿着李、王两人的房产证,先后2次找肖某借高利贷共计45万元。有了钱,乔某当即在松江定了一套新房,转手一倒卖,就赚了10万元,但没多久就被他挥霍一空。为偿还银行贷款,乔某找到另一家放高利贷者赵某,将那两套房产过户给他,得款45万元。

  不久,肖某上门要债,乔某打着做生意的幌子,欺骗父母一同找到表哥张某借用了房产证,并抵押给放高利贷者赵某借款30万元,“拆东墙补西墙”。几天后,乔某故伎重演,从岳父的徒弟彭某那骗到房产证,抵押给赵某借款75万元。

  盗窃岳母53万元

  2008年2月,乔某结婚后与岳父岳母住在一起,岳父母将家中保险箱的钥匙交由他和女儿保管。

  一天,他趁家中没人,打开保险箱,将岳母一张15万元的存折和身份证偷了出来。知道岳母非常喜欢“8”这个数字,在银行柜台前,乔某一连输入6个“8”的密码,果然猜中了,当即就把15万元全部取出。

  一个月之内,他又先后2次将保险箱的另外两张存单偷出来,用相同的密码取出存单内总计38万元。

  乔某又在路边找到做假证的,花800元照着偷来的存单式样,假造了3张银行存单,放进保险箱。2009年8月,乔某岳母在拿着假存单去银行取款时才知道,自己的51万元已全部被取走了。岳母找到乔某,乔某承认钱是自己取的后,便躲回父亲家中,避而不见。

  发财梦想终破灭

  2009年9月,被害人李某从登记机关得知房产登记的所有人不是自己,一查才知道是侄子乔某搞的鬼,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在父亲的劝说下,乔某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认为,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同时,乔某为掩盖其盗窃罪行,委托他人伪造银行存单,其行为已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此外,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由于乔某到案后隐瞒大部分犯罪事实,故不能认定为自首。

  法院宣判时,坐在旁听席上的全都是乔某的至亲好友,但他们均面无表情。(蔡璨 江跃中) (来源:新民晚报)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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