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23日讯记者郄建荣“今年的审计报告再次恢复了点名,同时,首次发布有关案件情况公告。”今天,审计署办公厅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评价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所作的《国务院关于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在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审计署上报国务院或直接向有关部门移送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104起;这次还同时公告了2008年来已结案的36起典型案件和事项。”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审计署再次恢复了对问题单位的点名。
据了解,去年的审计报告由于没有“点名”而饱受争议。对此,这位负责人解释说,点名不点名其实是要根据审计公告的内容来定。“比如,如果发布的是审计结果公告,力度就会大一些,也会点一些问题单位的名。但是,如果发布的是审计调查报告,就不一定点名。”这位负责人说,审计调查报告主要是给决策者提供参考。
“今年,审计工作报告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有了很大变化。”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从形式上看,经国务院批准,今年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计工作报告的同时,审计署还提交了已公告的21个单项审计结果、今年审计的56个中央部门单位2009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稿)和2008年来已结案的审计署移送的部分典型案件等3个附件。
她表示,这次还同时公告了2008年来已结案的36起典型案件和事项,“这是审计署第一次发布有关案件情况的公告。这里面既有一些社会影响大、造成巨大损失的大案要案,也有一些情节恶劣、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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