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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提取政策变动 开户或将须“实名制”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2010年06月24日14:49

  羊城晚报今天消息 记者刘薇报道:广州公积金提取政策又有重大改变。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晨发布消息,2010年7月1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业务系统(即新系统)在广州城区内建设银行上线,原在广州城区内建行开户的住房公积金单位、个人账户将全部转移至新系统。原建行发放的公积金专用折将不再使用,逐步换发为“广州住房公积金对账簿”。

  由于新系统上线,7月1日至11日,广州城区的建行网点将暂停对外受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提取等日常业务。

  另据消息人士透露,今后新开户公积金账户必须提交18位身份证复印件,实行开户“实名制”,公积金也不能直接以现金提取,而是需提交工、建、中、广州银行四家有归集业务资格的账户进行转账提取。新系统上线后,提取公积金手续或将简化,只需提供身份证、提取申请等资料即可。

  公积金中心表示,中心将委托建行逐步通过单位向职工发放新的“广州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原建行发行的房易通龙卡也将停止公积金账户查询功能。7月后职工的原账户余额和在中心系统发生的缴存明细将在新发放的公积金对账簿中体现。

  记者获悉,目前广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承办银行为建行、工行及中行。除了公积金对账簿外,公积金中心还将联手上述三家银行发行公积金联名卡。2009年6月1日起,在公积金中心新系统设立账户的单位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对账簿。

  据有关消息,8月起公积金卡将取代现有的《住房公积金专用折》和《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将每半年一次自动打到公积金卡内,是否该卡就是指联名卡尚未得到证实。

  提取公积金的另一个重要改变是,住房公积金提取将都采用转账支付方式,不再提取现金。提取人(或财产继承人)需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本人的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四家银行之一的银行储蓄账户(卡或折),提取金额次日到账。

(责任编辑:new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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