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台湾检方特侦组以陈水扁及家人所涉四大弊案二审判决违背相关法规、相关量刑不符罪刑比例等为由,向台“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去年9月11日,台北地方法院就“机要费”贪腐案、龙潭购地弊案、南港展览馆弊案、洗钱案等陈水扁及家人所涉四大弊案作出一审判决,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均被判无期徒刑。今年6月11日,台湾高等法院就四大弊案作出二审判决,判处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各20年有期徒刑。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检方特侦组6月15日收到判决书后,经分组研究,认为判决违背相关法规,25日通过台湾“高检署”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在数十页的上诉书中,台检方分别就“机要费”贪腐案、龙潭购地弊案、南港展览馆弊案、洗钱案等四大弊案二审判决书中存在多处矛盾、冲突等违背法规之处详细论述,包括陈水扁、吴淑珍等10名被告涉案部分均提起上诉。
(责任编辑: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