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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绍基案一审重庆开庭 伙同儿子情妇贿2959万元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0年06月26日04:59

  陈绍基受贿案一审在重庆开庭

  被控单独或伙同其子陈子翊、情妇李泳索取收受财物2959万

  据新华社电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昨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受贿案。

  起诉书指控,1992年2月至2009年4月,陈绍基利用担任广东省公安厅厅长、中共广东省政法委书记、广东省委常委、广东省委副书记、广东省政协主席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子陈子翊、情妇李泳(均另案处理)索取或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959万余元。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指控证据,陈绍基委托的律师出庭为其进行了辩护。媒体记者、数十名群众及陈绍基的部分亲属旁听了案件庭审。

  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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