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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持枪砸提款车劫走90万元 主犯一审被判无期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6月27日09:32
  记者昨日(26日)从河源市政法部门获悉,河源建市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一宗持枪抢劫案近日在河源市公开开庭审理,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策划并组织多名犯罪嫌疑人持枪抢劫电机机电业(河源)有限公司90万元巨款的主犯、被告人甘海华因犯抢劫罪,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3月,被告人甘海华从甘×江处得知电机机电业(河源)有限公司在每月15日用现金发放工资,遂谋划抢劫。2008年4月15日11时许,该公司从银行取出90万元由提款车运回公司。当车驶入明珠工业园工业大道时,被吴×进驾驶的面包车追上,吴×华持铁锤、甘海华持铁棍下车砸坏提款车车窗玻璃,黄×军持一支手枪对准司机。3人合伙将该车上的人民币90万元及车上人员的手机抢走,并逃离现场。

  2008年4月19日,专案组民警在惠州市博罗县境内抓获吴×进等3名嫌疑人,并搜出部分被抢现金。同年4月22日,办案民警在河源市区白田村出租屋内先后将另外2名涉案人员抓获归案。

  劫巨款成功后任仍续作案

  据河源市办案法官介绍,持枪劫走90万元巨款后,甘海华仍在当地继续实施“持枪”作案。

  2009年8月6日上午,亲自参与组织和策划河源市特大持枪抢劫90万元巨款案的主犯甘海华,在东莞市虎门镇一出租屋内落网,并被河源市警方押回河源。2009年8月13日,甘海华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记者曾焕阳 通讯员殷水泉)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徐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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