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商务部明确网络购物目标 或逐步实施工商登记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6月30日09:26
  中新网6月30日电 商务部日前发布指导意见,提出了网络购物发展的主要目标,力争到“十二五”期末网络购物交易额达到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部分电子商务发展起步较早的地区达到10%左右。 同时,意见要求利用网络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实名注册,具备条件时对网络销售个人逐步实施工商登记制度。

  明确网络购物发展的主要目标

  《意见》指出,网络购物是依托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新型零售形式,具有流通环节少、交易费用低、资金周转快、流通效率高、销售范围广、消费者购买方便等优势。发展网络购物,有利于企业拓展营销方式、刺激消费、扩大内需、转变发展方式,有利于带动创业就业,有利于促进上下游关联企业协同发展、健全产业链。

  《意见》提出了网络购物发展的主要目标,即:完善服务与管理体制,健全法律与标准体系,改善交易环境,培育市场主体,拓宽网络购物领域,规范交易行为,推进网络购物发展,满足消费者需要,力争到“十二五”期末网络购物交易额达到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部分电子商务发展起步较早的地区达到10%左右。

  具备条件时对网络销售个人实施工商登记制度

  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意见》要求,引导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健康发展,实施网络商品经营(服务)企业工商登记制度,要求利用网络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实名注册,具备条件时对网络销售个人逐步实施工商登记制度。

  同时,要健全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网络购物售后服务体系,建立购物风险警示和消费者投诉受理机制,推行先行赔付制度。

  提出七项工作任务

  为实现网络购物发展的主要目标,商务部提出了七项工作任务,除引导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健康发展、实施网络商品经营(服务)企业工商登记制度外,还包括:

  培育网络市场主体。鼓励生产、流通和服务企业发展网络销售,积极开发适宜网络销售的商品和服务。

  拓宽网络购物领域。拓宽网络购物商品和服务种类,拓展网络购物渠道,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

  鼓励线上线下互动。鼓励流通企业以门店销售支撑网络销售,以网络销售带动门店销售。

  重视农村网络购物市场。从农村互联网应用的现实条件出发,依托“新农村商网”,结合“万村千乡”“双百市场工程”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拓展促进农民增收、扩大农村消费的新渠道。

  完善配套服务体系。推进网络基础服务规范统一,促进网络接入标准和费用标准合理化,推广可靠电子签名应用。推进银行支付业务与网络购物有机结合,加快网上银行互联系统建设,促进第三方在线支付业务健康发展。

  规范网络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非法出版物、违禁品、假冒伪劣商品,禁止非法融资、变相期货、信用卡套现、网络诈骗、网络传销、危害国家利益、提供消费者信息牟利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编辑:肖尧)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