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陶颖)明天起,新、改、扩建加油站,气体排放不达新标准,将不能营业。
今天上午10点,市环保局发布实施新修订油气排放标准的通知。
从明天起,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等都开始执行新标准。
其主要变化包括:一是加严了储油库油气处理装置排放限值;二是增加了加油站加油机、人井和处理装置部位油气排放的检测方法和限值,细化了气液比、密闭性和液阻的检测方法,明确了加油站在线监控系统的要求;三是增加了油罐车整体密闭性和油气回收阀密闭性限值。为保证新标准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储油库、加油站和油品运输企业要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确保符合新标准要求。自2010年7月1日起,新、改、扩建储油库、加油站和新增油罐车,不符合标准要求(加油站包括在线监控系统)的不得使用。各承担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年检的检测机构要按照新标准要求,加强人员培训,完善检测设备,保证检测数据准确可靠,并将检测人员、设备情况报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
各区县环保部门要认真做好新标准的学习宣贯工作,根据新标准要求进行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测,对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企业要进行限期治理或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