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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租房覆盖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组图)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7月01日13:45
  无论你是低保户、低收入家庭户,还是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以及公务人员,在厦门市均可以向政府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不同的是,不同收入家庭,享受的是不同的财政租金补贴和物业管理费补贴。从2006年开始,厦门市按照“政府主导、分类补贴”的原则,大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迄今已交付使用近万套,有6820户家庭入住。按厦门市规划,将在未来几年建成4万套左右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实现对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的全覆盖。
  厦门市高林居住区的居民在小区广场晨练(摄于6月25日)。新华社发(张晨岑摄)
  厦门市高林居住区的老人和孩子(摄于6月25日)。新华社发(张晨岑摄)
  厦门市高林居住区的吴惠贞老人在家里阳台晾衣服(摄于6月25日)。新华社发(张晨岑摄)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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