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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拒绝公务员回迁与民争利 户口涉利上百万元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7月01日15:05
  中新网义乌7月1日电 (记者 董齐)“绝对不允许公务员与民争利的现象出现。”今天,浙江省义乌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缪永法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针对该市出现的公务员将户口回迁农村现象,他们进行了专门的调查清理工作。据悉,经过几个月努力,目前义乌全市所有的195名农村户口公务员已将户口迁出,40人办理了农转非、退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手续。

  利益驱动公务员户口回迁

  在素有“世界小商品超市”的义乌,近年来,户口由于事关子女上学、旧村改造和经济待遇等,已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户口是否在村(居),特别是在位置较好的城郊村直接经济利益可高达上百万元。利益驱动下使得义乌部分干部将户口迁回村(居),参与村级组织的选举,希望在旧村改造或新农村建设中获取利益。

  随着户籍管理政策的调整,义乌户口迁回农村的公务员人数逐年增多,这使得群众意见日益增大,很多原本看不到的矛盾凸显了出来。

  “今年年初,我们先后收到多封群众来信,反映领导干部享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等,将户口迁到农村的问题。有人甚至说,"吃皇粮"的怎么也到村里和我们"抢果子"吃了?”义乌市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接到群众的举报后,他们立即展开了调查。

  调查后,义乌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发现,正如群众举报那样,确实有一部分原来户口在城区的公务员,将户口迁回村(居)。同时由于历史和政策等原因,部分招聘干部转为公务员后仍保留了农业户口。

  这一现象引起了义乌市主要领导的重视。于是该市组织部会同纪委、人事局和公安局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开展了一次户口调查清理工作,并于3月16日出台了《义乌市公务员户口迁移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公务员必须将本人户口迁至所在单位集体户或城市社区居委会,不得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待遇,并对不同的人员及其配偶和子女的户口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新录公务员必须办理户口迁移 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毕竟涉及的利益高达上百万,在清理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阻力。”缪永法说,但经过多方努力,到4月15日,调查清理工作基本结束时,义乌“农村籍”的公务员已全部将户口迁到单位集体户或城市社区,切断了可能导致群众利益受损的渠道。

  而下一步,义乌组织部将联合人事部门建立公务员考录的户口前置审查机制。今后原为农业户口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录用为公务员,在收到录用通知书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必须办理户口农转非、迁移,退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对于隐瞒相关信息逃避户口清理工作,经群众举报查实的,我们将从严处理。” 缪永法表示。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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