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日讯记者李松黄洁实习生吴萌距“12·27”北京市第二起大兴灭门案已有半年,由于找到了被杀的妻子田某生前上的一份保险,却遭到保险公司拒赔,精神病凶手张武立同岳父母一起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告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3.1万余元。记者今天获悉,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此案。
2009年12月27日6时,在大兴清澄名苑小区自己的住房内,张武立用刀将自己的孩子和妻子砍死。经司法部门鉴定,张武立患精神分裂症。行凶时,正处病发期,属于无行为能力人。因此,张武立被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张武立与其岳父母诉称,2009年11月26日,张武立的妻子田某与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签订了一份保险合同,次日,保险合同生效。12月27日,田某身亡出险,但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据了解,田某投保的险种系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期5年。签合同当天,田某缴纳了保险费1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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